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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 資料來源:
- 歷史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前項檢查及安全評估之認定範圍 及細目,其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會 商相關機關定之。 五、依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 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應實施環境 影響評估之魚塭或魚池興建者,不得挪為 替代行政事務或業務之費用,並應公 布支用細目。 第四十六條 各級政府對於從事災害防 救之災害防救團體、編定使用地類別,應依其容許使用之 項目及許可使用細目使用。但中央目 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定為重大建設計畫 所需之臨時性設施,海域用地以外之各種使用地容許 使用項目、許可使用細目及其附帶條 件如附表一;海域用地容許使用項目 及區位許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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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 資料來源:
- 歷史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功能分區範圍規劃與其圖說及其 容許使用項目、細目:應考量已 核定農村再生計畫之土地分區 規劃,農村再生發展區各功能分區名 稱、範圍及容許使用項目、細 目。 三、公共設施種類、數量。政府應依中央 主管機關公告之各功能分區容許使用 項目、細目與建築風貌,進行土地使 用及建築風貌之管理。變更農村再生發展區各功能分區 名稱、範圍或容許使用項目、細 目。 三、增加公共設施種類或數量。未涉及農村再生發展區功能分 區容許使用項目、細目之變更者,由 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製作變更 前後內容對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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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 資料來源:
- 歷史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功能分區範圍規劃與其圖說及其 容許使用項目、細目:應考量已 核定農村再生計畫之土地分區 規劃,農村再生發展區各功能分區名 稱、範圍及容許使用項目、細 目。 三、公共設施種類、數量。政府應依中央 主管機關公告之各功能分區容許使用 項目、細目與建築風貌,進行土地使 用及建築風貌之管理。變更農村再生發展區各功能分區 名稱、範圍或容許使用項目、細 目。 三、增加公共設施種類或數量。未涉及農村再生發展區功能分 區容許使用項目、細目之變更者,由 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製作變更 前後內容對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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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 資料來源:
- 歷史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功能分區範圍規劃與其圖說及其容許使用項目、 細目:應考量已核定農村再生計畫之土地分區規 劃,農村再生發展區各功能分區名稱、範圍及容許使 用項目、細目。 三、公共設施種類、數量。府應依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各功能分區容許使用項 目、細目與建築風貌,進行土地使用及建築風貌之管 理。變更農村再生發展區各功能分區名稱、範圍或容 許使用項目、細目。 三、增加公共設施種類或數量。未涉及農村再 生發展區功能分區容許使用項目、細目之變更者,由 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製作變更前後內容對照表, 報中央主管機關核定公告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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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 資料來源:
- 手冊及圖書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述農村再生發展區各功能分區之容許使用項 目、細目、認定基準及使用地類別可參考「農 村再生發展區計畫審核各功能分區土 地之使用,以公告之容許使用項目、細目為 限;其容許使用項目為農村再生設施者, 農村再生發展區各功能分區之使用項目、細目 依規定應辦理容許使用同意。 農村再生發展區各功能分區名稱、範圍及容許使用項 目、細目。 3.如增加公共設施種類或數量時,未涉及農村再 生發展區功能分區容許使用項目、細目之變更者, 由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製作變更前後內容對照 表,提報農委會核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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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 資料來源:
- 手冊及圖書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008 護-02-04 箱籠護岸(低水位) 009 護-02-05 鍍鋅鐵絲(或鉛絲)網箱籠細目 010 護-03-01 單排木樁箱籠護岸 011 護-03-02 單排木樁箱籠護岸 012 護-04-01 木樁捲包護岸堆疊式蜂巢圍束網格護岸 018 護-05-03 展開式蜂巢圍束網格緩坡護岸 019 護-05-04 蜂巢圍束網格單元細目 020 護-06-01 拋石護岸 021 護-07-01 混凝土蓆墊砌石護岸 022 護-08-01 景觀石梯護岸 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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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 資料來源:
- 歷史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功能分區範圍規劃與其圖說及其 容許使用項目、細目:應考量已 核定農村再生計畫之土地分區 規劃,農村再生發展區各功能分區名 稱、範圍及容許使用項目、細 目。 三、公共設施種類、數量。政府應依中央 主管機關公告之各功能分區容許使用 項目、細目與建築風貌,進行土地使 用及建築風貌之管理。變更農村再生發展區各功能分區 名稱、範圍或容許使用項目、細 目。 三、增加公共設施種類或數量。未涉及農村再生發展區功能分 區容許使用項目、細目之變更者,由 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製作變更 前後內容對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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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
- 資料來源:
- 歷史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功能分區範圍規劃與其圖說及其 容許使用項目、細目:應考量已 核定農村再生計畫之土地分區 規劃,農村再生發展區各功能分區名 稱、範圍及容許使用項目、細 目。 三、公共設施種類、數量。政府應依中央 主管機關公告之各功能分區容許使用 項目、細目與建築風貌,進行土地使 用及建築風貌之管理。變更農村再生發展區各功能分區 名稱、範圍或容許使用項目、細 目。 三、增加公共設施種類或數量。未涉及農村再生發展區功能分 區容許使用項目、細目之變更者,由 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製作變更 前後內容對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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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
- 資料來源:
- 歷史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功能分區範圍規劃與其圖說及 其容許使用項目、細目:應考 量已核定農村再生計畫之土地 分區規劃,農村再生發展區各功能分區名 稱、範圍及容許使用項目、細目。 三、公共設施種類、數量。政府應依 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各功能分區容 許使用項目、細目與建築風貌,進 行土地使用及建築風貌之管理。變更農村再生發展區各功能分 區名稱、範圍或容許使用項 目、細目。 三、增加公共設施種類或數量。未涉及農村再生發展區功 能分區容許使用項目、細目之變更 者,由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 製作變更前後內容對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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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 資料來源:
- 會計月報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罰款及賠償收入預算科目名稱> <細目編號>細目編號> <細目名稱>細目名稱> <年度預算數>20,200,000年度預算數> <0451030000-8預算科目編號> <預算科目名稱>水土保持局預算科目名稱> <細目編號>細目編號> <細目名稱>細目名稱> <年度預算數>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