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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23-06-08
- 內容:
- 森林火災、寒害、動植 物疫災災害之中央災害防救業務主管機關,為提升全民防救災意識及災 害應變能力,以利降低災害損失,確保人民生命、身體及財產之安全,爰 訂定「土石流及大規模崩塌災害森林火災寒害動植物疫災全民防救災教 育表彰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其要點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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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 資料來源:
- 新聞稿
- 發布日期:
- 2023-03-09
- 內容:
- 水保局蓄積在地力量 近年來全球氣候變遷趨勢越來越明顯,導致各種災害頻繁發生,如連續豪雨、短延時強降雨等天氣現象,這些極端氣候事件容易引發土石流、大規模崩塌及坡地災害,對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經濟發展造成重大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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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 資料來源:
- 新聞稿
- 發布日期:
- 2022-12-07
- 內容:
- 在全球氣候變遷影響下,大規模土砂災害發生頻率越來越顯著,複合型災害風險也更勝以往,使得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及坡地保育面臨災害威脅的頻度遠超過以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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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 資料來源:
- 新聞稿
- 發布日期:
- 2022-12-06
- 內容:
- 臺灣位處西太平洋颱風區及環太平洋地震板塊帶,洪水、崩塌、土石流、地震等自然災害頻仍,加上山地面積廣、地形崎嶇等因素,容易引發坡地土砂災害事件,造成人民生命財產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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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 資料來源:
- 新聞稿
- 發布日期:
- 2022-11-11
- 內容:
- 臺灣位處西太平洋颱風區及環太平洋地震板塊帶,洪水、崩塌、土石流、地震等自然災害頻仍,加上山地面積廣、地形崎嶇等因素,容易引發坡地土砂災害事件,造成人民生命財產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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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 資料來源:
- 手冊及圖書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社會效益 (1)保護人民生命及財產安全、穩定計畫區域人心、提升居民之積 極進取心與生產力。針對優先治 理子集水區,以縣為基礎,並參照各子集水區以往曾發生災害或具潛 在危險之區域,定為保護人民生命財產上需集中較大投入之工作重點 集水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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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 資料來源:
- 歷史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為健全災害防救體制,強化災 害防救功能,以確保人民生命、身體、 財產之安全及國土之保全, 第二十四條 為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 全或防止災害擴大,直轄市、縣(市) 政府、鄉( 海岸特別保護地區:海岸嚴 重侵蝕地區,有危害人民生 命財產及公共安全之虞者。 第三條 公有公共設施因設置或管理有 欠缺,致人民生命、身體或財產受損 害者,國家應負損害賠償責任。所屬公務員或受委託行 使公權力之團體、個人,或公有公共 設施因設置管理有欠缺,致人民生 命、身體或財產受損害,而就損害原 因有應負責之人,於協議期日到場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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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 資料來源:
- 歷史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海岸特別保護地區:海岸嚴 重侵蝕地區,有危害人民生 命財產及公共安全之虞者。 海岸特別保護地區:海岸嚴重侵蝕地區,有危害人民生命財產及公共安全之虞者。 第三條 公有公共設施因設置或管理有欠缺,致人民生命、身體或財產受損害者,國家應負損害賠償責任。為之所屬公務員或受委託行使公權力之團體、個人,或公有公共設施因設置管理有欠缺,致人民生命、身體或財產受損害,而就損害原因有應負責之人,於協議期日到場陳述意見。為健全災害防救體制,強化災害防救功能,以確保人民生命、身體、財產之安全及國土之保全,特制定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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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 資料來源:
- 歷史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海岸特別保護地區:海岸嚴 重侵蝕地區,有危害人民生 命財產及公共安全之虞者。 第三條 公有公共設施因設置或管理有 欠缺,致人民生命、身體或財產受損 害者,國家應負損害賠償責任。個人,或公有公共 設施因設置管理有欠缺,致人民生 命、身體或財產受損害,而就損害原 因有應負責之人,於協議期日到場陳為健全災害防救體制,強化災 害防救功能,以確保人民生命、身體、 財產之安全及國土之保全,特制定本 法。 第二十四條 為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 全或防止災害擴大,直轄市、縣(市) 政府、鄉(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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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 標題:
- 水土保持手冊【出版年份94年】
- 資料來源:
- 歷史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由 於混凝土的結構物將有礙生態環境的自然演替,因此在不影響人民生命財 產的情況下,應儘可能以自然河岸為主,及以合乎生態設計之手法保護河 岸,復育河岸的自然植被以穩固河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