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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10-01-31
- 內容:
- 同筆土地面積零點一公頃以下者鑽孔數至少一孔;超過零點一公頃且零點五公頃以下者鑽孔數至少二孔;超過零點五公頃且一公頃以下者鑽孔數至少三孔,每增加零點五公頃應增加一孔。但不超過十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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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09-11-27
- 內容:
- 經費估算原則:(一)以社區聚落群測量面積為計算標準,測量內容需符合國土測繪中心千分之ㄧ地形圖地測作業標準(誤差正負在二十五公分以內)並包含地形圖之GIS資料製作,測量面積至少需達十公頃,每公頃測量經費以一萬二千元為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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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07-01-04
- 內容:
- 土石之堆置作業,其基腳視實際需要施作相關擋土設施,堆置之邊坡應設平台階段,每階段高度五公尺以下,平台寬度一點五公尺以上,每五個平台中至少有一平台寬度不得小於三公尺,邊坡應緩於一比一點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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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04-08-31
- 內容:
- 他農業經營需要修築園內道或作業道,路基寬度在二‧五公尺以下且長度在一百公尺以下者。開挖整地縱、橫斷面剖面圖(每二十五公尺一處),但地形平順,經主管機關同意者,酌予放寬。主管機關認為有必要時,得要求提供挖、填方邊坡穩定分析(邊坡五公尺以下者免)。開挖整地縱、橫斷面剖面圖(每二十五公尺一處),但地形平順,經主管機關同意者,酌予放寬。主管機關認為有必要時,得要求提供挖、填方邊坡穩定分析(邊坡五公尺以下者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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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 標題:
- 水土保持計畫審查收費標準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04-06-30
- 內容:
- ○五公頃者:新臺幣二萬四千元。二、計畫面積○.○五公頃以上未滿○.二公頃者:新臺幣六萬元。五公頃者:新臺幣九萬六千元。四、計畫面積○.五公頃以上一公頃以下者:新臺幣十八萬元。 ○五公頃者:新臺 幣二萬四千元。 二、計畫面積○.○五 公頃以上未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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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01-11-30
- 內容:
- ○五公頃以上。救助金之計算以○.○一公頃為基數,未達○.○一公頃者,○五公頃以上;塭堤崩塌應達六立方公尺以上。救助金之計算,流失、埋沒以○.○五 公頃以上。救助 金之計算以○. ○一公頃為基 數,未達○.○ 一公頃者,不予 計算。○五公頃以 上;塭堤崩塌應 達六立方公尺 以上。救助金之 計算,流失、埋 沒以○.○五 公頃以上。救助 金之計算以○. ○一公頃為基 數,未達○.○ 一公頃者,不予 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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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 標題:
- 農路設計規範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00-05-31
- 內容:
- 農路一級:設計速率每小時二十五公里,路基寬度六公尺,最小曲線半徑二十公尺,最大縱坡度為百分之十二之農用設計速率每小時二十公里,路基寬度五公尺,最小曲線半徑十五公尺,最大縱坡度百分之十二之農用道路;其設計規範如附表二。農路三級:設計速率每小時十五公里,路基寬度四公尺,最小曲線半徑十公尺,最大縱坡度百分之十五之農用道路;其設計規範如附表三。農路四級:設計速率每小時十五公里,路基寬度二點五公尺以上未滿四公尺,最大縱坡度百分之二十之農用道路;其設計規範如附表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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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00-02-09
- 內容:
- 與特定水土保持區臨接者,應自境界線退縮四十五公尺以上。2.劃出區土地鄰接自然均質坡度十五度以上且邊坡高度超過五公尺範圍者,應依其地質自境界線退縮如表一規定之距離。陡坡區含二種以上之複合坡度且邊坡高度超過五公尺範圍時,其應退縮距離依表二公式計算之。(四)劃出區之連續面積須大於十五公頃。但鄰接本部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五月十四日至一百十一年四月十八日辦理山坡地通盤檢討公告之山坡地範圍界線者,在五千分之一像片基本圖上,相鄰等高線間距已定為五公尺,其垂直線之水平距離與坡度之關係如表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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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 標題:
- 農業部農路養護管理要點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00-01-14
- 內容:
- 但於山坡地得降低至二點五公尺以上。三、農路之養護權責劃分如下:(一)本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辦理事項:1.但於山 坡地得降低至二點五 公尺以上。 二、本要點所稱農路,係指 農產及生產資材運輸, 路寬在六公尺以下,三 公尺以上(山坡地得視 需要降低至二‧五公 尺)未依公路法管理且 由本會輔建或改善之 農用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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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 標題:
- 山坡地土地可利用限度分類標準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1977-09-30
- 內容:
- 沖蝕溝寬度未滿三十公分且深度未滿十五公分之土地。(二)中等:地面有溝狀沖蝕現象,其沖蝕溝寬度三十公分至一百公分且深度十五公分至三十公分之土地。(三)嚴重:沖蝕溝寬度逾一百公分且深度逾三十公分之土地,沖蝕溝寬 度未滿三十公分 且深度未滿十五 公分之土地。(二)中等:地面有溝 狀沖蝕現象,其 沖蝕溝寬度三十 公分至一百公分 且深度十五公分 至三十公分之土 地。一)輕微:沖蝕溝寬 度未滿三十公分 且深度未滿十五 公分之土地。(二)中等:地面有溝 狀沖蝕現象,其 沖蝕溝寬度三十 公分至一百公分 且深度十五公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