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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1.
    題:
    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07年】
    資料來源:
    歷史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第三十四條 已核定之農村再生計畫之 農村社區,因重大天然災害受有損害 者,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為協 助農村社區重建工作,得逕為調整年 度農村再生執行計畫,但因重大天然災害致水 道遽烈變遷時,得適時修正變更。 主管機關依第一項公告之水道治 水利法 321 理計畫線或用地範圍線內施設防洪設 施所需之用地, 第四十三條之一 直轄市、縣(市)政 府無法支應重大天然災害之災後復原 352 災害防救法 重建等經費時,得報請中央政府補助。
  • 32.
    題:
    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09年】
    資料來源:
    歷史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第三十四條 已核定之農村再生計畫之 農村社區,因重大天然災害受有損害 者,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為協 助農村社區重建工作,得逕為調整年 度農村再生執行計畫,但因重大天然災害致水 道遽烈變遷時,得適時修正變更。 主管機關依第一項公告之水道治 水利法 367 理計畫線或用地範圍線內施設防洪設 施所需之用地, 第四十三條之一 直轄市、縣(市)政 府無法支應重大天然災害之災後復原 重建等經費時,得報請中央政府補助。
  • 33.
    題:
    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10年】
    資料來源:
    歷史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第三十四條 已核定之農村再生計畫 之農村社區,因重大天然災害受有 損害者,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 關為協助農村社區重建工作,得逕 為調整年度農村再生執行計畫,但因重大天 然災害致水道遽烈變遷時,得適時 修正變更。 主管機關依第一項公告之水道治 理計畫線或用地範圍線內施設防洪設 施所需之用地, 第四十三條之一 直轄市、縣(市) 政府無法支應重大天然災害之災後 復原重建等經費時,得報請中央政 府補助。
  • 34.
    題:
    土石流防災專員座談會
    資料來源:
    重要資訊及成果
    發布日期:
    2022-09-08
    容:
    為提升轄內土石流防災專員之專業能力,及讓專員彼此交流防災經驗,臺北分局於9月8日辦理防災專員座談會,上午邀請臺大天災中心林得恩老師為防災專員講授「可能肇至北部及東北部坡地災害之危險天氣揭秘」課程,林老師生動活潑的授課方式讓在場專員叫好又叫座。
  • 35.
    題:
    農村再生條例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2010-08-04
    容:
    第三十四條 已核定之農村再生計畫之農村社區,因重大天然災害受有損害者,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為協助農村社區重建工作,得逕為調整年度農村再生執行計畫,並報中央主管機關備查,不受第十一條第一項規定之限制。
  • 36.
    題:
    土石流及大規模崩塌災害森林火災寒害受災地區民眾安置或重建簡化行政程序辦法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2009-07-30
    容:
    (修正條文第十五條) 九、 新增不動產權利登記名義人因重大天然災害死亡,簡化其繼承人辦 理不動產權利繼承登記之程序。
  • 37.
    題:
    農業部農路養護管理要點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2000-01-14
    容:
    三級,對於災後復原重 建等經費支應,由行政院主 計總處依災害防救法第五 十八條第三項規定,定有 「中央對各級地方政府重 大天然災害救災經費處理 辦法」(以下簡稱經費處理 辦法),再經行政院公共工 程委員會依經費處理辦法 第八條第二項規定,訂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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