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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14-05-19
- 內容:
- 預算明細表 預算科 目代號 預算科目 農委會水土保持局 地方政府配合款 其他配合款 合計預算明細表 預算科目代號 預算科目 農委會水土保持局 地方政府配合款 其他配合款 合計 說明 核定預算 實支累計金額 收 入 農委會經費撥款 180,000 180,000 (A) 0 20,預算明細表 預算科 目代號 預算科目 農委會水土保持局 地方政 府配合 款 其他配 合款 合計 說明 經常門預算明細表 預算科 目代號 預算科目 農委會水土保持局 地方政 府配合 款 其他 配合 款 合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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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2.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14-02-10
- 內容:
- 為使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以下簡稱農委會)所屬機關、大專院校、直轄市、縣(市)政府及農民團體等(三、由農委會水土保持局(以下簡稱本局)各業務單位針對該年度預計辦理之內容、項目及經費預先匡列,並就個別計畫經費及工作項目核發審議明細表,除農委會所屬機關由本局審核外,其餘單位由本局所屬各分局(計畫內容未含不予補助之規定與項目 確無「農委會及所屬機關補助民間團體加強審查注意事項」第2-3點不得補助之情形 計畫內容未含不予補助之規定與項目 確無「農委會及所屬機關補助民間團體加強審查注意事項」第2-3點不得補助之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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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3.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11-08-18
- 內容:
- 以下簡稱工程會)及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以下簡稱農委會)查核之工程平均分數,占百分之二十五。 分局若無工程會及農委會查核分數者,該權重併入本局督導小組督導之工程平均分數權重計算。 分局評選年度獲農委會頒發優良農建工程獎者每件總分加二分、入圍獎者總分加一分;並以總分加五分為限。查核成績:前一年各分局接受工程會及農委會工程施工查核之平均分數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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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4.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09-03-31
- 內容:
- 就業資訊將由本局統一在行政院勞委會職訓局ejob網站、農委會網站及本局網站刊登,求職者應逕向用人組織洽詢及報名,就業資訊將由本局 統一在行政院勞委會職訓局ejob網站、農委會網站及本局網站刊登,求職 者應逕向用人組織洽詢及報名,就業資訊將由本局統一在行政院勞委會職訓局ejob網站、農委會網站及本局網站刊登,求職者應逕向用人組織洽詢及報名,由用人組織自行進用。就業資訊將由本局統一在行政院勞委會職訓局ejob網站、農委會網站及本局網站刊登,求職者應逕向用人組織洽詢及報名,由用人組織自行進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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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5.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09-01-23
- 內容:
- 整合既有農村再生個案推廣策略,配合農委會與本局規劃之活動,策劃農村生活體驗,補助辦理城鄉交流、 除農村再生體驗活動需配合農委會或本局主題活動研提外,申請單位應檢附申請表(附件一)八、為配合農委會與本局辦理全國性及整體性活動,受補助單位需配合本局活動辦理。農村再生體驗:整合既有農村再生個案推廣策略,配合農委會與本局規劃之活動,策劃農村生活體驗,補助辦理城鄉交流、多樣性文宣、 除農村再生體驗活動需配合農委會或本局主題活動研提外,申請單位應檢附申請表(附件一)及計畫書(附件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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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6.
- 標題:
- 山坡地保育利用貸款要點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05-03-25
- 內容:
- 一、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以下簡稱農委會)為協助山坡地範圍內個別農民從事公共設施、五、本貸款之輔導機關為農委會、水土保持局。六、本貸款之主辦機關為水土保持局所屬分局或當地直轄市、前項本息攤還方式得由借貸雙方以契約另訂之,但不得超過農委會所訂定之最長期限。但 不得超過農委會所 訂定之最長期限。 十四、本貸款償還方式如 下: (一)資本支出: 1. 前項本息攤還 方式得由借貸雙方 以契約另訂之,但 不得超過農委會所 訂定之最長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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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7.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03-06-10
- 內容:
- 二、進駐地點之選定: (一)應位於農委會公開之土 石流潛勢溪流鄰近二公 里內之安全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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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8.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01-01-17
- 內容:
- 主管機關: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以下簡稱農委會)。二、主辦機關:農委會水土保持局(以下簡稱水保局)。三、執行機關:水保局工程所、縣(市)政府、鄉(鎮、四、協辦機關及團體:內政部、農委會各區改良場及各級農會。第四條 本項重建工作辦理原則如下:一、以鄰為最小單位且聚居達十五戶以上,第五條 為因應災後重建工作之執行,由農委會組成農村聚落重建督導小組負責督導本項重建工作之執行,並由水保局邀請學者專家、重建區縣(市)政府及農委會相關單位人員,組成農村聚落重建審議小組(以下簡稱審議小組)負責規劃區遴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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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9.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00-11-06
- 內容:
- 號公告 一、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以下簡稱農委會)依據農業發展條例第六十一條規定,為農村聚落重建,彙整各計畫概要表及申請表(如附件二)等資料,函送農委會。 (二)審核方式:採初審與複審,初審由農委會各業務單位分別組成專案小組,進行書面審查,必要時可現場勘查;複審由農委會各業務單位分別組成審查小組,聘請學者專家及相關單位代表,並分別由各業務單位主管擔任召集人之審查小組負責審查,審查結果簽報農委會主任委員核准後,列為年度編列預算經費補助辦理。 (三)農委會業務分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