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網站檢索 -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全球資訊網

網站檢索

查詢單元:
選擇查詢的單元主題
查詢模式:
查詢模式
時間查詢:
~
每筆頁數:
:::
共有53筆搜尋結果,共花費0.091
依照
排序
  • 21.
    題:
    休閒農業區劃定審查作業要點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2023-10-30
    容:
    交通與導覽系統(含區內及聯外交通路線圖,區內外指標系統與交通服務)。
  • 22.
    題:
    亡靈節與農村體感藝術祭連結,臺墨用藝術做外交
    資料來源:
    重要資訊及成果
    發布日期:
    2023-10-28
    容:
    燈銓大師率領7位青年藝術家與自然圈農場合作,共同串聯墨西哥與臺灣農村文化,以藝術做外交,也預告11月25、26日結合拉丁音樂嘉年華與墨西哥亡靈節狂歡慶典只在苗栗卓蘭。亡靈節與農村體感藝術祭連結,臺墨用藝術做外交 (共4張)亡靈節與農村體感藝術祭連結,臺墨用藝術做外交
  • 23.
    題:
    中秋連假來高雄 第一杯咖啡等你來品嚐
    資料來源:
    新聞稿
    發布日期:
    2023-09-28
    容:
    農村水保署南投分署傅桂霖分署長表示,台灣擁有適合咖啡生長的地理環境,南投分署也在產地提供環境改善與水土保持的防護,從咖啡微電影、第一杯咖啡外交的努力下,國外咖啡業者持續購買精品咖啡,今年度咖啡產業持續推廣到日本及美國紐約,獲得許多外國人士的青睞;而在國內市場方面,
  • 24.
    題:
    臺東農村社區綠色照顧縣外交流見學*
    資料來源:
    重要資訊及成果
    發布日期:
    2023-09-11
    容:
    臺東農村社區綠色照顧縣外交流見學*(共2張)臺東農村社區綠色照顧縣外交流見學*
  • 25.
    題:
    111年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單位決算(審定本)
    資料來源:
    預決算書及補助資訊
    發布日期:
    2023-09-05
    容:
    不含現行法 律明文規定支出)5%,除國防部及外交部外, 不得流用。其餘統刪 5%,其中總統府、 國家安全會議、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國防部、 僑務委員會改以其他項目刪減替代,內政 部、營建署及所屬、役政署、建築研究所、外 交及國際事務學院、國防部、國防部所屬、財 政部、國庫署、體育署、 消防署及所屬、移民署、領事事務局、外交及 立法院審議通過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決算審核報告決議、消防署及所屬、 役政署、移民署、空中勤務總隊、外交部、國 防部、國防部所屬、財政部、國庫署、臺北國 稅局、
  • 26.
    題:
    寶島黑金飄香國際 臺灣精品咖啡熱潮再現日本東京!
    資料來源:
    新聞稿
    發布日期:
    2023-07-31
    容:
    期許透過體驗活動讓民眾主動了解及認識臺灣咖啡,並逐步深植日本消費市場,開拓咖啡外交與國際行銷及市場實力。
  • 27.
    題:
    「三層坪水土保持農塘教育園區」11月17日重新開園囉!
    資料來源:
    新聞稿
    發布日期:
    2022-11-17
    容:
    宜蘭縣政府除了協助園區外交通動線規劃外,並建議維管單位,為免因大量遊客人潮湧入,造成當地交通擁塞亂象,影響附近居民生活作息,於園區開放後,採行預約式管理,
  • 28.
    題:
    「三層坪水土保持農塘教育園區」11月17日重新開園囉!
    資料來源:
    新聞稿
    發布日期:
    2022-11-17
    容:
    宜蘭縣政府除了協助園區外交通動線規劃外,並建議維管單位,為免因大量遊客人潮湧入,造成當地交通擁塞亂象,影響附近居民生活作息,於園區開放後,採行預約式管理,
  • 29.
    題:
    辦理台東紅烏龍智慧茶金縣外交流活動*
    資料來源:
    重要資訊及成果
    發布日期:
    2022-10-14
    容:
    辦理台東紅烏龍智慧茶金縣外交流活動*
  • 30.
    題:
    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05年】
    資料來源:
    歷史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三點五噸以上大貨車或動力 機械於水防道路,作為對外交通 之使用行為。 下列事項,不適用本法之程序規 定︰ 一、有關外交行為、軍事行為或國家 安全保障事項之行為。 二、涉及國防、軍事、外交及一般公 務機密,依法規規定有保密之必 要者。對於駐在外國之中華民國 大使、公使、領事或其他駐外人員為 送達者,應囑託外交部為之。 第九十條 於有治外法權人之住居所或 事務所為送達者,得囑託外交部為之。
3 / 6 頁 , 共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