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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81.
    題:
    兼辦政風業務人員聯繫注意事項
    資料來源:
    廉政專區
    發布日期:
    2022-09-29
    容:
    法規名稱:兼辦政風業務人員聯繫注意事項修正日期:民國 105 年 03 月 11 日一、二、本注意事項所稱兼辦政風業務人員,指遴選於未設置專責政風人員之  具服務熱忱及操守廉潔之人員擔任兼辦政風業務人員,並以機關名    義發布兼辦令函。 各機關應於每年年度開始時,繕造兼辦政風業務人員名冊層轉主管機     各機關採購人員不得擔任兼辦政風業務人員。四、兼辦政風業務人員得辦理下列事項:(一)受理受贈財物、
  • 282.
    題:
    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
    資料來源:
    廉政專區
    發布日期:
    2022-09-29
    容:
    本規範所定應由政風機構處理之事項,於未設政風機構者,由兼辦      政風業務人員或其首長指定之人員處理。
  • 283.
    題:
    政風機構人員設置管理條例施行細則
    資料來源:
    廉政專區
    發布日期:
    2022-09-29
    容:
    法務部或法務部廉政署為增進各機關政風人員及經指派兼任或兼辦政風業務人員之工作知能,得舉辦各項政風業務講習,或指定中央及地方機關之政風機構辦理。
  • 284.
    題:
    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第二條第一項第十二款業務主管人員範圍標準
    資料來源:
    廉政專區
    發布日期:
    2022-09-29
    容:
    第 3 條本款所稱稅務人員,指稅捐機關辦理稅捐業務之人員。第 4 條本款所稱關務人員,指依關務人員人事條例任用,執行關務業務之人員。第 5 條本款所稱地政人員,指中央及直轄市、縣(市)地政機關及單位,依土地法令辦理地政業務之人員。第 8 條本款所稱建築管理人員,指辦理建照管理、施工管理、營建管理、使用管理、違建查報及處理等業務人員
  • 285.
    題:
    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施行細則
    資料來源:
    廉政專區
    發布日期:
    2022-09-29
    容:
    第 2 條本法第二條第一項第三款所稱政務人員,指政務人員退職撫卹條例第二條第一項各款所列有給之人員。第 3 條本法第二條第一項第四款所稱有給職,指所任職務依規定支領比照政務人員或國軍上將俸給標準之給與者。
  • 286.
    題:
    法務部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案件處罰鍰額度基準
    資料來源:
    廉政專區
    發布日期:
    2022-09-29
    容:
    涉及機關團體首長、副首長、政務人員之進用、任用、聘任:一      涉及機關團體首長、副首長、政務人員之進用、任用、聘任:一       涉及機關團體首長、副首長、政務人員之進用、任用、聘任:三        
  • 287.
    題:
    監察院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案件處罰鍰額度基準
    資料來源:
    廉政專區
    發布日期:
    2022-09-29
    容:
    涉及機關團體首長、副首長、政務人員之進用、任用、聘任:一      涉及機關團體首長、副首長、政務人員之進用、任用、聘任:一       涉及機關團體首長、副首長、政務人員之進用、任用、聘任:三        
  • 288.
    題:
    廉政人員守則
    資料來源:
    廉政專區
    發布日期:
    2022-09-29
    容:
    得以言詞向直屬長官報准,並應於接      觸後將經過簽核;其為政風機構內辦理廉政業務人員,得循級向政      風系統主管為之。
  • 289.
    題:
    行政院及所屬機關機構請託關說登錄查察作業要點
    資料來源:
    廉政專區
    發布日期:
    2022-09-29
    容:
      ;未設置政風機構者,應向兼辦政風業務人員或首長指定之人員登錄    。    未設置政風機構或兼辦政風業務人員之機關,其首長應指定專責登錄    人員;機關首長延不指定者,由上級機關指定。    前點及前項違失人員如為政務人員,得視其情節輕重,移送監察院審    查。
  • 290.
    題: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約僱人員職缺公告
    資料來源:
    最新消息
    發布日期:
    2022-09-07
    容: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1項規定者。 甄試科目: 採口試方式辦理(佔總分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