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網站檢索 -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全球資訊網

網站檢索

查詢單元:
選擇查詢的單元主題
查詢模式:
查詢模式
時間查詢:
~
每筆頁數:
:::
共有11筆搜尋結果,共花費0.114
依照
排序
  • 11.
    題:
    水土保持技術規範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1996-08-06
    容:
    邊坡高度超過五公尺者,應設計階段式邊坡及縱、橫向排水。經邊坡穩定分析及水理計算安全無虞者,第 154 條(邊坡高度限制)人工邊坡高度超過五公尺者,以階段式設計為原則,每垂距五公尺,設置寬度一‧五公尺以上之平台,垂距不足五公尺,且未達二‧五公尺者,宜平均分配於各階段中,堆積土石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人工邊坡高度限制之規定。第 192 條(堆積土石之植生綠化及防災措施)堆積土石應有完整之植生綠化及防災措施。
2 / 2 頁 , 共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