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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
- 公告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09-30
- 內容:
- 補助經費每案預算編列最高為新臺幣100萬元,如為整合型計畫,各子計畫之最高編列經費亦為新臺幣100萬元,領域學者專家及本局代表組成,以書面審查方式為之(整合型計畫得召開會議審查)。亦鼓勵以團隊方式進行整合研究,提供申請整合 型計畫,每一整合型計畫必須至少3件子計畫獲得錄取才能成立(錄取未達3件, 錄取之計畫得改為單一計畫),由其中一子計畫主持人同時擔任總計畫主持人。請總計畫研提人員於 本局補助計畫管理作業系統(整合型計畫關聯)填報整合型計畫之各子計畫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