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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資料來源:
- 廉政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3-06-07
- 內容:
- (二)依據《採購人員倫理準則》,採購人員不得與廠商 有要求、期約或收受賄賂、回扣、餽贈、優惠交易 或其他不正利益行為,或是類似情形之免費或優惠 招待行為、利用職務關係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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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資料來源:
- 廉政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3-06-01
- 內容:
- (二)依據《採購人員倫理準則》,採購人員不得與廠商 有要求、期約或收受賄賂、回扣、餽贈、優惠交易 或其他不正利益行為,或是類似情形之免費或優惠 招待行為、利用職務關係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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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資料來源:
- 廉政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3-06-01
- 內容:
- (二)依據《採購人員倫理準則》,採購人員不得與廠商 有要求、期約或收受賄賂、回扣、餽贈、優惠交易 或其他不正利益行為,或是類似情形之免費或優惠 招待行為、利用職務關係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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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資料來源:
- 廉政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3-06-01
- 內容:
- (二)依據《採購人員倫理準則》,採購人員不得與廠商 有要求、期約或收受賄賂、回扣、餽贈、優惠交易 或其他不正利益行為,或是類似情形之免費或優惠 招待行為、利用職務關係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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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標題:
- 110年度單位決算
- 資料來源:
- 預決算書及補助資訊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政府所屬行政法人及財團 法人進行藝文採購時,應以「與創作者共有共享 著作財產權」為原則,且不應再強制要求創作者 放棄行使著作人格權,此外,應針對第一線採購 人員進行文化藝術採購作業訓練及觀念宣導,以 保障創作者之智慧財產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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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標題:
- 採購稽查小組稽查紀錄
- 資料來源:
- 行政透明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辦理採購 人員於不違反本法規定之 範圍內,得基於公共利益、 採購效益或專業判斷之考 量,建議嗣後避免電話釋 疑之途徑,以免未具採購專業之非採購人 員以電話逕予答覆而有涉及上開採購法第 41條規定之變更或補充議嗣後避免電話釋疑之途徑,以 免未具採購專業之非採購人員以電話逕予 答覆而有涉及上開採購法第41條規定之作業事項之詢問,招標公告欄 位既已留有承辦採購人員之聯 絡電話,建議避免針對規格 (另行提供得以電話釋疑之 途徑,以免未具採購專業之非 採購人員以電話逕予答覆而有 涉及變更或補充招標規格文件 內容之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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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資料來源:
- 廉政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09-29
- 內容:
- 客觀、超然立場,針對採購辦理流程, 適時建立稽核、受理檢舉、查辦制度,並隨時注意有關採購人員之品 德操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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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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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資料來源:
- 廉政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09-29
- 內容:
- 第 19 條本款所稱採購人員,指專責承辦採購業務之人員。第 20 條本款所稱主管人員,指依機關編制所置並執行主管職務之主管及副主管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