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共有20筆搜尋結果,共花費0.131秒
-
11.
- 資料來源:
- 歷史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可 引用中央地質調查所之地質資 料、前台灣省政府建設廳環境地 質資料庫及其他相關專業、學術 機構之資料;資料不足者,可用 地表調查和航照判釋方式調查 之) (可引用中央地質調查所 之地質資料、前台灣省政府建 設廳環境地質資料庫,及其他 相關專業、學術機構之資料; 資料不足者,可用地表調查和 航照判釋方式調查之) 。 (1) 可引用中央地質調查所之 地質資料、前台灣省政府 建設廳環境地質資料庫, 及其他相關專業、學術機 構之資料;資料不足者, 可用地表調查和航照判釋 方式調查之。
-
12.
- 資料來源:
- 歷史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可引用中央地質調查所之 地質資料、前台灣省政府建 設廳環境地質資料庫及其他 相關專業、學術機構之資料; 資料不足者,可用地表調查 和航照判釋方式調查之) (可引用中央地 質調查所之地質資料、前 台灣省政府建設廳環境地 質資料庫,及其他相關專 業、學術機構之資料;資料 不足者,可用地表調查和 航照判釋方式調查之)。 (1)可引用中央地質調查 所之地質資料、前台灣 省政府建設廳環境地質 資料庫,及其他相關專 業、學術機構之資料; 資料不足者,可用地表 調查和航照判釋方式調 查之。
-
13.
- 資料來源:
- 手冊及圖書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資料來源參考經濟部中央地質調查所地質資料查詢系統及水土 保持局坡地網際網路地理資訊系統查詢求得。
-
14.
- 資料來源:
- 歷史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第一條 為健全地質調查制度,有效管 理國土地質資料,建立國土環境變遷 及土地資源管理之基本地質資訊,基本地質調查:指為建立廣域性 地質資料及地質圖而辦理之地質 調查。 四、資源地質調查: 八、地質資料管理:指地質調查所獲 之各種型式紀錄、文字、圖件、 照片、鑽探岩心及標本資料之蒐 集、 第四條 為建立全國地質資料,中央主 管機關應辦理全國地質調查;其調查 內容如下: 一、學校或個人進行地質調查,應於作業 完成後,將與地質調查有關之地質資 料提供中央主管機關,並於一定期限 內妥善保存調查過程所產生之原始地
-
15.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22-09-28
- 內容:
- 08[-1,-2]測量資料、地質資料、水文氣象資料、公共管線資料及其他必須資料不足 □7.08[-1,-2]測量資料、地質資料、水文氣象資料、公共管線資料及其他必須資料不足 □7.
-
16.
- 標題:
- 107年度成果彙編集
- 資料來源:
- 教育資源
- 發布日期:
- 2020-05-07
- 內容:
- 潛勢區基本資料蒐集:針對潛勢區之既有調查成果,如地形資料、 地質資料、潛勢區判釋成果、交通路線、保全分布以及歷史災害歷史 等資料進行蒐集並予以綜整。計畫區之潛在滑動塊體概分為7區,106年之地質鑽孔 採均勻分布於各潛在滑動塊體之原則(如圖 165灰色孔位),以取得計 劃區廣域之地質資料,107年則針對活動性較顯著之S3塊體佈設補 充調查之鑽孔(如圖 165綠色孔位),以取得未完全掌握之滑動機制。
-
17.
- 標題:
- 107年度成果彙編集
- 資料來源:
- 教育資源
- 發布日期:
- 2019-05-20
- 內容:
- 潛勢區基本資料蒐集:針對潛勢區之既有調查成果,如地形資料、 地質資料、潛勢區判釋成果、交通路線、保全分布以及歷史災害歷史 等資料進行蒐集並予以綜整。計畫區之潛在滑動塊體概分為7區,106年之地質鑽孔 採均勻分布於各潛在滑動塊體之原則(如圖 165灰色孔位),以取得計 劃區廣域之地質資料,107年則針對活動性較顯著之S3塊體佈設補 充調查之鑽孔(如圖 165綠色孔位),以取得未完全掌握之滑動機制。
-
18.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17-11-10
- 內容:
- (可引用中央地質調查所之地質資料、前台灣省政府建設廳環境地質資料庫,及其他相關專業、學術機構之資料;資料不足者,可用地表調查和航照判釋方式調查之)。(可引用中央地質調查所之 地質資料、前台灣省政府建設廳環境地質資料庫,及其他 相關專業、學術機構之資料;資料不足者,可用地表調查 和航照判釋方式調查之)。(可引用中央地質調查所之地質資料、前台灣省政府建設廳環境地質資料庫,及其他相關專業、學術機構之資料;資料不足者,可用地表調查和航照判釋方式調查之)
-
19.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04-08-31
- 內容:
- (可引用中央地質調查所之地質資料、前台灣省政府建設廳環境地質資料庫,及其他相關專業、學術機構之資料;資料不足者,可用地表調查和航照判釋方式調查之)。(可引用中央地質調查所之地質資料、前台灣省政府建設廳環境地質資料庫,及其他相關專業、學術機構之資料;資料不足者,可用地表調查和航照判釋方式調查之)。 (1)可引用中央地質調查所之地質資料、前台灣省政府建設廳環境地質資料庫,及其他相關專業、學術機構之資料;資料不足者,可用地表調查和航照判釋方式調查之。
-
20.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03-07-31
- 內容:
- 環境地質:可引用中央地質調查所之地質資料及內政部營建 署地質資料庫,資料不足者,可用地表調查和航照判釋方式 調查之。環境地質:可引用中央地質調查所之地質資料 及內政部營建署地質資料庫,資料不足者,可 用地表調查和航照判釋方式調查之。環境地質:可引用中央地質調查所之地質資料 及內政部營建署地質資料庫,資料不足者,可 用地表調查和航照判釋方式調查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