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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標題:
- 水土保持手冊【出版年份94年】
- 資料來源:
- 歷史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坡-1-1 表 坡-1-2 土壤沖蝕程度分級表..............坡-1-1 表 坡-1-2 土壤沖蝕程度分級表..............2 土壤沖蝕程度分級 層狀沖蝕之年土壤流失深度,以公釐(mm)為單位。 表 坡-1-2 土壤沖蝕程度分級表 沖蝕級別 分 級 說 明 1級 輕微沖蝕 地面無顯著的任何沖蝕現象,土壤滲透、覆蓋良好, 土壤沖蝕程度:依土地表面所呈現之沖蝕徵狀與土壤流失量決定之,其分 級如下: 表 坡-7-17 沖蝕程度級別表 沖蝕程度級別 土地沖蝕徵狀及土壤流失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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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資料來源:
- 歷史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三、土壤沖蝕程度:依土地表面所呈 現之沖蝕徵狀決定之,其分級如 下: ( 土壤沖蝕程度、母岩性質: 依照山坡地土地可利用限度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山坡地土地可利用限度查定工作要點 109 因土壤沖蝕程度不同而更改 原查定結果者,應檢附複查 時土壤沖蝕程度之照片。 5. 現場查定工作經土地所在地 之地政事務所確認因地形複 雜或無法到達,依第四點第 四款第七目規定處理。 土壤沖蝕 程度 □輕微 □中等 □嚴重 □極嚴重 量測項目 母岩性質□軟質母岩 □硬質母岩 會勘單位及 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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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資料來源:
- 歷史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三、土壤沖蝕程度:依土地表面所呈 現之沖蝕徵狀決定之,其分級如 下: ( 土壤沖蝕程度、母岩性質: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山坡地土地可利用限度查定工作要點 115 依照山坡地土地可利用限度 因土壤沖蝕程度不同而更改 原查定結果者,應檢附複查 時土壤沖蝕程度之照片。 5. 現場查定工作經土地所在地 之地政事務所確認因地形複 雜或無法到達,依第四點第 四款第七目規定處理。 土壤沖蝕 程度□輕微 □中等 □嚴重 □極嚴重 母岩性質□軟質母岩 □硬質母岩 山坡地土地可利用限度查定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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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資料來源:
- 歷史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三、土壤沖蝕程度:須依土地表面所 呈現之沖蝕徵狀決定之,其分級 如下:土壤沖蝕程度、母岩性 質:依山坡地土地可利 用限度分類標準規定詳 加判定。記錄 每筆土地不同坡面之坡 度、土壤有效深度及土 壤沖蝕程度、母岩性質, 並繪製現場示意圖及就 現地狀況照相留存。因土壤沖蝕程度不同而 更改原查定結果者,應 檢附更正查定時土壤沖 蝕程度之照片。 8.現場查定工作經土地 所在地之地政事務所確 認因地形複雜或無法到 達,準用第四點第四款 第四目規定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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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10-01-31
- 內容:
- 土壤有效深度、土壤沖蝕程度及母岩性質:採用農村水保署建置之全臺土壤有效深度、土壤沖蝕程度及母岩性質分布圖判斷。土壤沖蝕程度、母岩性質:依山坡地土地可利用限度分類標準規定詳加判定。現場查定作業受現場地形、地貌等天然條件限制者,得由查定人員依現況調整。因土壤沖蝕程度不同而更改原查定結果,以現場查定者,應檢附更正查定時土壤沖蝕程度之照片。(三)申請更正查定,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應以書面敘明理由駁回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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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標題:
- 山坡地土地可利用限度分類標準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1977-09-30
- 內容:
- 三、土壤沖蝕程度:依土地表面所呈現之沖蝕徵狀決定之,其分級如下:(一)輕微:沖蝕溝寬度未滿三十公分且深度未滿十五公分之土地。三、土壤沖蝕程度:須依 土地表面所呈現之沖 蝕徵狀決定之,其分 級如下:(一)輕微:沖蝕溝寬 度未滿三十公分 且深度未滿十五 公分之土地。三、土壤沖蝕程度:依土 地表面所呈現之沖蝕 徵狀決定之,其分級 如下:(一)輕微:沖蝕溝寬 度未滿三十公分 且深度未滿十五 公分之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