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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站檢索 -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全球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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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61.
    題:
    未來休閒農業及農村旅遊發展分區系列座談會-東區場
    資料來源:
    重要資訊及成果
    發布日期:
    2023-12-06
    容:
    邀請東華大學李俊鴻教授及吳宗瓊教授、橘之鄉蜜餞形象館林鼎剛經理、柯林漁廠許智越創辦人、花蓮羅山休閒農業區林綺瑩輔導師等7位產官學者,共同探討擘畫未來休閒農業與農村旅遊發展藍圖。
  • 162.
    題:
    112年度公私協力平台會議(荖溪議題)*
    資料來源:
    重要資訊及成果
    發布日期:
    2023-11-24
    容:
    由水利署第九河川分署王分署長國樑、林業及自然保育署花蓮分署王副分署長怡靖及本分署林分署長宏鳴共同主持,邀請生態團體及專家學者參加,回顧荖溪各項議題,包括水量不足造成生物基流量不足或斷流情形、養殖魚塭造成水質劣化問題、構造物造成生態廊道中斷及外來種入侵等,
  • 163.
    題:
    農村綠照員職能基準上架勞動部icap職能發展應用平台
    資料來源:
    重要資訊及成果
    發布日期:
    2023-11-13
    容:
    本署自112年6月份起邀請8位專家學者,個別進行農村綠照員職能基準訪談,並於8月24日辦理工作會議及9月14日召開專家座談會議,取得共識後送勞動部審查,於11月13日農村綠照員職能基準已上架勞動部icap職能發展應用平台。
  • 164.
    題:
    都市計畫或國家公園區域內農民集居聚落認定農村活化再生需要作業方式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2023-11-12
    容:
    得由本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各分署會同本署、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及相關專家學者共同會勘後提供意見。得由本部農村發展 及水土保持署各分署會 同本署、中央目的事業主 管機關及相關專家學者 共同會勘後提供意見。於都市計畫非農業區或 保護區之面積大於十公 頃者,得由本會水土保持 局各分局會同本局、中央 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及相 關專家學者共同會勘後 提供意見。
  • 165.
    題:
    大規模崩塌潛勢區影響範圍劃設作業流程與方法
    資料來源:
    一般文件下載
    發布日期:
    2023-11-09
    容:
    模崩塌災害潛勢資料審查 會」,彙整地方政府與專家學者修正意見,以利後續依「土 石流及大規模崩塌災害潛勢其目的為說明初步評估結果,並彙整地方政府與專家 學者修正意見。 (二) 於說明會辦理完成後,結果並撰寫報告後,邀請相關機關(構)、專家學者及地方 政府相關人員等,辦理說明會,其目的為說明初步評估結 果,並彙整地方政府與專家學者之修正意見。 (二) 舉辦大規模崩塌災害潛勢資料審查會 參考說明會與會人員之意見第5條規定,邀請相關 機關(構)及專家學者進行審查,再依據審查結果修正相關 圖資及更新大規模崩塌災害潛勢資料庫
  • 166.
    題:
    休閒農業輔導管理辦法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2023-11-03
    容:
    主管機關受理前項第二 款最後展延之申請,應 邀集建築、消防主管機 關(單位)與專家學者 等組成專案小組就各項 設施估算合理工期及取 得使用執照所需時間, 並定其查核時點,敘明 具體理由後,轉請中央 主管機關核准展延,縣(市) 主管機關受理前項第二款最後展延之申請,應邀集建築、消防主管機關(單位)與專家學者等組成專案小組就各項設施估算合理工期及取得使用執照所需時間,並定其查核時點,敘明具體理由後,轉請中央主管機關核准展延,並定其最後展延期限,
  • 167.
    題:
    落實複合防災打造永續城鄉 農村水保署辦理災害防救業務講習
    資料來源:
    新聞稿
    發布日期:
    2023-11-03
    容: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今(3)日邀請中央與地方政府相關防災單位及專家學者,於集思臺大會議中心蘇格拉底廳舉辦「112年度土石流及大規模崩塌災害防救業務講習」,針對災害應變管理議題及自主防災社區運營進行專題演講,
  • 168.
    題:
    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2023-11-03
    容:
    由農民於申請興建農舍時,檢附農業生產相關佐證資料,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會同專家、學者會勘後認定之。直轄市、縣(市)主管建築機關為辦理前項興建集村農舍建築許可作業,應邀集相關單位與專家學者組成審查小組辦理。
  • 169.
    題:
    集村興建農舍獎勵及協助辦法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2023-11-02
    容:
    第4條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邀集相關機關(單位)及專家學者組成服務小組,協助農民集村興建農舍。
  • 170.
    題:
    申請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審查辦法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2023-11-02
    容:
    必要時,中央主管機關得邀集相關領域之學者、專家,組成審議小組為之。中央主管機關並得邀集相關領域之學者、專家,組成審議小組審議之。申請第一項綠能設施之容許使用,經營計畫應敘明下列事項,並依第四條規定,向土地所在地之直轄市、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