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共有133筆搜尋結果,共花費0.137秒
-
131.
- 標題:
- 水土保持技術規範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1996-08-06
- 內容:
- 檢查、審查等技術準據,俾供從事水土資源保育、開發、經營或使用行為之依循。3 條(水土保持之處理與維護原則)為促進水土資源永續利用,有關水土保持之處理與維護,應以工程、農藝或植生方法,條(集水區治理)集水區之治理係為保育水土資源、涵養水源、防治沖蝕、崩塌、地滑、土石流、洪水及土砂災害,其他土地開發利用)其他土地開發利用,為維護水土資源、防治災害,應實施水土保持處理與維護。條(植生方法及其作業程序)植生方法係以水土資源保育為前提,環境綠化為目的所採取之工法。
-
132.
- 標題:
- 水土保持法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1994-05-27
- 內容:
- 第一條 為實施水土保持之處理與維護,以保育水土資源,涵養水源,減免災害,促進土地合理利用,係指應用工程、農藝或植生方法,以保育水土資源、維護自然生態景觀及防治沖蝕、崩塌、地滑、土石流等災害之措施。九、其他因土地開發利用,為維護水土資源及其品質,或防治災害需實施之水土保持處理與維護。各河川集水區應由主管機關會同有關機關進行整體之治理規劃,並針對水土資源保育及土地合理利用之需要,擬定中、長期治理計畫,二、主要河川集水區:以保護水土資源,防治沖蝕、崩塌,防止洪水災害,維護自然生態環境為重點。
-
133.
- 標題:
- 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施行細則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1977-09-30
- 內容:
- 第十四條 本條例第十七條第一項所稱整體發展規劃,指依國土綜合發展計畫、區域計畫或都市計畫指定地區,辦理農業區域發展規劃,就農業發展、自然文化景觀及生態維護、水土資源保育利用、產銷配合發展等所訂區域性農業綜合規劃;所稱水土保持細部計畫,指配合區域性農業發展所實施水土保持處理與公共設施及其維護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