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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標題:
- 修正「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土石流及大規模崩塌防災疏散避難作業規定」第三點、第四點及第五點附錄二、第六點附錄三、第七點附錄四,名稱並修正為「農業部土石流及大規模崩塌防災疏散避難作業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 資料來源:
- 公告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3-12-20
- 內容:
- 電話聯繫村里長或村里幹事,轉知當地民眾提早疏散。 協調疏散交通工具、撤離時間及集合地點。警政署) 民眾疏散避難與收容 電話聯繫村里長(消防署、 警政署、民政司) 協助弱勢族群疏散(避難收容處所整備與疏散避難人 員編組 民眾疏散避難與收容 電話聯繫村里長 協助弱勢族群疏散 收容安置 7.電話聯繫村里長或 村里幹事,轉知當 地民眾提早疏散。 3.協調疏散交通工 具、撤離時間及集 合地點。電話聯繫村里長或 村里幹事,轉知當 地民眾提早疏散。 3.協調疏散交通工 具、撤離時間及集 合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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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資料來源:
- 公告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3-04-10
- 內容:
- 電話聯繫村里長或村里幹事,轉知當地民眾提早疏散。 協調疏散交通工具、撤離時間及集合地點。警戒區域人力支援(警政署) 民眾疏散避難與收容 電話聯繫村里長(消防署、 警政署、民政司) 協助弱勢族群疏散(容處所整備與疏散避難人 員編組 民眾疏散避難與收容 電話聯繫村里長 協助弱勢族群疏散 收容安置 7.電話聯繫村里長或村里幹事,轉知當地民眾提早疏散。 3.協調疏散交通工具、撤離時間及集合地點。電話聯繫村里長或村里幹事,轉知當地民眾提早疏散。 3.協調疏散交通工具、撤離時間及集合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