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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
- 公告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5-02-18
- 內容:
- 特殊績效5分。 (二)評鑑獎勵措施: 1.評鑑分數達80分以上者( 五、特殊績效5分。 肆、 實地評鑑委員及協辦單位: 一、實地評鑑由本署辦理,每場次以5-6名評鑑委員出席為原則, (五)特殊績 效(5分) 1.特殊績效 (2分) (1)參加本署或其他機關團體辦理之輔導計畫經評選績優者、開發之伴手參加本署或相關機 關團體辦理之遴選或競賽獲選者, (2)其他經審查委員認可之特殊績效,最高給1分。 2.代間傳承或近3年有二代人員或新成員加入者(班員異動逾1/2者不列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