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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資料來源:
- 公告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3-09-12
- 內容:
- 若無設計原則變更、無重大新增項目、變更加帳金額未達一百萬元者,由分 署 核准。無新增項目,且變更部分之累計金額(指契約價金變更之「加帳金額」及「減帳絕對值」合計之累計金額)未達契約金額百分之十及一百萬元者,簽准後,若無設計原則變更、無重大新增項目、變更加帳金額未達一百萬元者,由分 局 核准。惟在設計原則不變、無新增項目,且變更部分之累計金額(指契約價金變更之「加帳金額」及「減帳絕對值」合計之累計金額)未達契約金額百分之十及一百萬元者,簽准後,得免編製變更設計或追加減工程預算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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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資料來源:
- 公告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3-08-29
- 內容:
- (二)不論原契約金額大小,其契約價金變更之加帳金額及減帳絕對值合計之累計金額以不超過一百萬元為原則。 (二)不論原契約金額大小,其契約價金變更之加帳金額及減帳絕對值合計之累計金額以不超過一百萬元為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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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資料來源:
- 公告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09-20
- 內容:
- 若無設計原則變更、無重大新增項 目、變更加帳金額未達一百萬元者,由分局核准。且變更部分之累計金額 (指契約價金變更之「加帳金額」及「減帳絕對值」合計之累計金 額)未達契約金額百分之十及一百萬元者,若無 設計原則變更、 無重大新增項 目、變更加帳金 額未達一百萬元 者,由分局核准。若無 設計原則變更、 無重大新增項 目、變更加帳金 額未達一百萬元 者,由分局核准。且變更部分 之累計金額(指契約 價金變更之「加帳金 額」及「減帳絕對值」 合計之累計金額)未 達契約金額百分之十 及一百萬元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