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共有13筆搜尋結果,共花費0.078秒
-
1.
- 資料來源:
- 最新消息
- 發布日期:
- 2024-06-14
- 內容:
- 五、 計畫內容及經費編列須經由本計畫審議小組委員及本署審查 通過後,並至本署補助計畫管理作業系統填寫計畫,經核定 後始得執行。
-
2.
- 資料來源:
- 重要資訊及成果
- 發布日期:
- 2024-04-24
- 內容:
- 並於24日前往古晉婆羅洲開心農場進行馬來西亞審查小組委員培訓會議,對馬來西亞學者、旅行業者、媒體業者介紹台灣休閒農業的發展歷程以及說明特色農業旅遊場域認證制度。2024年特色農業旅遊場域認證國際合作-馬來西亞農業旅遊業者交流會及審查小組委員培訓會議(共4張)2024年特色農業旅遊場域認證國際合作-馬來西亞農業旅遊業者交流會及審查小組委員培訓會議
-
3.
- 資料來源:
- 公告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4-02-19
- 內容:
- 三、本小組委員任期二年,期滿得續聘(派)之。 前項委員出缺時,得予補聘(派);補聘(派)委員之任期至原委員任期屆滿之日止。 七、本小組委員、執行秘書及幹事均為無給職。
-
4.
- 資料來源:
- 公告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3-09-26
- 內容:
- 本小組委員任一性別比例,不得少於三分之一。 三、委員任期二年,期滿得續聘( 本小組委員有關迴避之規定,依行政程序法第三十二條及第三十三條規定辦理。 八、本小組委員為無給職。但外聘委員得依規定支給出席費、審查費及差旅費。 本小組委員任一性 別比例不得少於三分之 一。 二、本小組置委員十一人至 十五人,其中一人為召集 人,由本會水土保持局 ( 本小組委員有關迴 避之規定,依行政程序法 第三十二條及第三十三 條規定辦理。
-
5.
- 資料來源:
- 公告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3-09-19
- 內容:
- 本小組委員對於審議事項,有利害關係者,應依相關 法令迴避,不得參與審議。 七、 本小組委員為無給職。但外聘委員得依規定支給出席費或 審查費。 八、 本小組之經費由本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編列預算支 本小組委員對於審 議事項,有利害關係者, 應依相關法令迴避,不 得參與審議。 本小組委員對於審 議事項,有利害關係者, 應依相關法令迴避,不 得參與審議。 七、本小組委員為無給職。但 外聘委員得依規定支給 出席費或審查費。 七、本小組委員、執行秘書及 幹事均為無給職。
-
6.
- 資料來源:
- 公告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3-09-15
- 內容:
- 外聘之初審小組委員得支領審查費,如 需現場會勘時,另依規定支領差旅費。外聘之初 審小組委員得支領審查 費,如需現場會勘時, 另依規定支領差旅費。外聘之初 審小組委員得支領審 查費,如需現場會勘 時,另依規定支領差 旅費。
-
7.
- 資料來源:
- 公告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3-09-12
- 內容:
- 專案小組調查過程應保護申訴者及被申訴者之隱私及人格法益,調 查結束後,由小組委員將結果作成調查報告書,提申訴處理委員會 審議。專案小組調查過程 應保護申訴者及被 申訴者之隱私及人 格法益,調查結束 後,由小組委員將 結果作成調查報告 書,提申訴處理委 員會審議。專案小組調查過程 應保護申訴者及被 申訴者之隱私及人 格法益,調查結束 後,由小組委員將 結果作成調查報告 書,提申訴處理委 員會審議。
-
8.
- 資料來源:
- 公告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3-09-12
- 內容:
- 本小組未召開會議時, 本署得視業務需要委託 本小組委員二至五人以 書面或其他方式提供諮 詢意見。本小組未召開會議時, 本局得視業務需要委託 本小組委員二至五人以 書面或其他方式提供諮 詢意見。 八、本小組委員、執行秘書 及幹事均為無給職,但 外聘委員出席會議或受 託提供諮詢意見,及受 邀列席會議之學者、專 家,得依規定支給出席 費、 八、本小組委員、執行秘書 及幹事均為無給職,但 外聘委員出席會議或受 託提供諮詢意見,及受 邀列席會議之學者、專 家,
-
9.
- 資料來源:
- 公告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3-08-29
- 內容:
- 八、 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就審查小組委員所提意見,得以下列 原則辦理: (一) 由社區整理為意見及處理情形表,並納為農村再生計畫附 件。 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就審查小組委員所提意見,得以下列原則辦理: 由社區整理為意見及處理情形表,並納為農村再生計畫附件。
-
10.
- 資料來源:
- 公告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3-08-24
- 內容:
- 六、 本小組委員、執行秘書及幹事均為無給職,惟邀請與會之 學者、專家得依規定支領出席費及交通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