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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資料來源:
- 公告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4-06-05
- 內容:
- 本人同意於上開期限前,完成繳回宿舍鑰匙、結清宿舍相關費用、宿舍內清潔完畢、並將宿舍回復原狀等終止契約手續,如有任何損壞,願負賠償責任。 宿舍內已清潔完畢(垃圾淨空),內附傢具及設備均已回復原狀並維持良好使用狀態,無破損、損壞、髒污或不堪使用等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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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資料來源:
- 公告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3-08-30
- 內容:
- 本人同意於上開期限前,完成繳回宿舍鑰匙、結清宿舍相關費用、宿舍內清潔完 畢、並將宿舍回復原狀等終止契約手續,如有任何損壞,願負賠償責任。宿舍內已清潔完畢(垃圾淨空),內附傢具及設備均已回復原狀並維持良好使 用狀態,無破損、損壞、髒污或不堪使用等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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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資料來源:
- 公告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2-02
- 內容:
- 應在本局指定地點為之,活動結束後應自行清除乾 淨並恢復原狀,如有毀損應予修復或照價賠償。已詳閱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場地借用管理要點及上述注意事項,借用期間願遵守一切法令規定,如於使用後未能即刻將場地回復原狀或損壞場地內設備、器具或設施時,願負全額賠償責任。已詳閱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場地借用管理要點及上述注意事項,借用期間願遵守一切法令規定,如於使用後未能即刻將場地回復原狀或損壞場地內設備、器具或設施時,願負全額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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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資料來源:
- 公告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2-01
- 內容:
- 不宜登載於土 依相關規定程序登錄於 土地參考資訊檔;各級 政府應依限拆除恢復原 狀。 標示部加註臨時使用用 途及期限;各級政府應 依限拆除恢復原狀。 興建前項臨時通路 或設施,依水土保持法第 十二條第一項規定應先 擬具水土保持計畫者,得 以簡易水土保持申報書 代替水土保持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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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資料來源:
- 公告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1-23
- 內容:
- 依相關規定程序登錄於土地參考資訊檔;各級政府應依限拆除恢復原狀。 前項從事水土保持法第十二條第一項規定行為應擬具水土保持計畫者,得以簡易水土保持申報書代替水土保持計畫,依相關 規定程序登錄於土地參考 資訊檔;各級政府應依限拆 除恢復原狀。政府通知 土地登記機關於土地登記 簿標示部加註臨時使用用 途及期限;各級政府應依限 拆除恢復原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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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資料來源:
- 公告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0-13
- 內容:
- 工程完工後,施工便道應予封閉或恢復原狀,並植生綠化。 (三)賸餘土石方處理方法及地點:敘明預定堆置賸餘土石方處理方法、堆置地點、水土保持處理與維護及安全設施等。工程完工後,施工便道應予封閉或恢復原狀,並植生綠化。 (三)賸餘土石方處理方法及地點:敘明預定堆置賸餘土石方處理方法、堆置地點、水土保持處理與維護及安全設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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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資料來源:
- 公告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0-12
- 內容:
- 政府將臨時 使用用途及期限等資料,依 相關規定程序登錄於土地 參考資訊檔;各級政府應依 限拆除恢復原狀。並應函請直 轄市或縣(市)政府通知土 地登記機關於土地登記簿 標示部加註臨時使用用途 及期限;各級政府應依限拆 除恢復原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