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共有1筆搜尋結果,共花費0.083秒
-
1.
- 資料來源:
- 公告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5-02-27
- 內容:
- 一、非都市土地各分 區農牧用地、養 殖用地(工業 區、河川區除 外)。 二、供切花使用依每一 一、非都市土地各分 區農牧用地、養 殖用地(工業 區、河川區除 外)。 一、非都市土地各分 區農牧用地、養 殖用地(工業 區、河川區除 外)。 二、都市計畫範圍之 農業區、供切花使用依每一 一、非都市土地各分 區農牧用地、養 殖用地(工業 區、河川區除 外)。本細目適用之農糧剩餘資源對象 如下: 一、非都市土地各分 區農牧用地、養 不得申請興建農業資材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