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網站檢索 -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全球資訊網

網站檢索

查詢單元:
選擇查詢的單元主題
查詢模式:
查詢模式
時間查詢:
~
每筆頁數:
:::
共有55筆搜尋結果,共花費0.054
依照
排序
  • 1.
    題:
    打造青年返鄉支持網絡 農村水保署花蓮分署啟動諮詢服務站 攜手推進農村新未來
    資料來源:
    新聞稿
    發布日期:
    2025-05-23
    容:
    諮詢服務採預約制,每週二至週六上午十一點至下午五點開放,每次服務時間為一個半小時,提供充足的討論與交流空間。
  • 2.
    題:
    修正「農業部山坡地範圍劃定及檢討變更作業要點」第五點及第十點附件,並自即日生效
    資料來源:
    公告專區
    發布日期:
    2025-04-28
    容:
    農業部山坡地範圍劃定及檢討變更作業要點」第五點及第十點附件,並自即日生效7059 第五點表一鄰接陡坡區自然均質坡度退縮距離表修正規定 邊坡高度超過五公尺範圍者:5 第五點表二鄰接陡坡區二種以上複合坡度退縮距離表修正規定 邊坡高度超過五公尺範圍者: 地質 應退縮距離(○○○○」相關議題 swcbpuba01 第五點表一鄰接陡坡區自然均質坡度退縮距離表 修正規定 邊坡高度超過五公尺範圍者:5 第五點表二鄰接陡坡區二種以上複合坡度退縮距 離表修正規定 邊坡高度超過五公尺範圍者:
  • 3.
    題:
    「農村區域亮點計畫補助作業規範」第4點、第5點、第10點及第6點附件2、第9點附件4,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14年3月 12日以農農保字第1142658214號令修正發布
    資料來源:
    公告專區
    發布日期:
    2025-03-12
    容:
    農村區域亮點計畫補助作業規範第四點、第五點、第十點 及第六點附件二、第九點附件四修正總說明農村區域亮點計畫補助作業規範」第四點、第 五點、第十點及第六點附件二、第九點附件四,修正要點如下:(修正規定第四點、第五點、第六點附件二及第九點附件四)二、依據歷年執行經驗及實際推動業務辦理情形, 農村區域亮點計畫補助作業規範第四點、第五點、第十 點修正對照表 修正規定現行規定說明 四、計畫補助類型及內容如7053 農村區域亮點計畫補助作業規範 第四點、第 五 點 、 第 十 點 及第六點附件二、第九點附件四 修正總說明
  • 4.
    題:
    訂定「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辦公空間自動錄影系統管理作業要點」(如附件),並自中華民國114年3月5日生效
    資料來源:
    公告專區
    發布日期:
    2025-03-04
    容:
    (第五點) 六、申請調閱或複製自動錄影系統影像資料之程序。(第六點) 七、調閱或複製自動錄影系統影像資料者之保管與保密責任及違法使用 時之責任追究。
  • 5.
    題:
    修正「農村區域亮點計畫研提原則」第十一點(如附件)
    資料來源:
    公告專區
    發布日期:
    2025-02-27
    容:
    七、第五點所定實施計畫,其執行內容得包含下列各類: (一)農業生產技術類: 八、第五點所定實施計畫應於農村區域亮點計畫研提階段,依下列方式提報: (一)由農業部所屬機關提供專案協助者,以確保公眾安全、後續維護管理及使用效益者,得免依第五點推動流程提報計畫,由各分署統籌研議,以專案提報農村水保署審核,分署如為配合執行並落實重要政策或亟需建設事項,得免依第五點推動流程提報計畫,以專案方式辦理第七點第四款計畫。 七、第五點所定實施計畫,其執行內容得包含下列各類: (一)農業生產技術類:
  • 6.
    題:
    修正「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地震災害應變作業規定」,名稱並修正為「農業部地震災害緊急應變小組作業要點」(如附件)
    資料來源:
    公告專區
    發布日期:
    2025-02-05
    容:
    院農業委員會地震災害應變作業規定」修正 草案,計五點,名稱並修正為「農業部地震災害緊急應變小組作業要點」修正規定第一點) 二、整併現行第二點及第五點規定,修正本小組任務、組成、開設撤 除等事項, 五、整併現行第六點至第八點規定為第五點,並依實務需求修正本部 辦理各項災前預防、應變、(修正規定第 五點) 2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地震災害應變作業規定修正對照表 修正名稱現行名稱說明農業部地震災害緊急應變 二、另現行規定第五點, 以附表方式,移列本 點附表規範。 並辦理地震災 害初期緊急避 難及應變演
  • 7.
    題:
    檢送114年度休閒農場查核及輔導管理計畫研提原則,並請依限函送本署審查
    資料來源:
    公告專區
    發布日期:
    2025-01-02
    容:
    其為政府 機關者,應依國有公用財產管理手冊之規定辦理;非屬政府機關者,適 用農業部主管計畫經費處理作業規定第五點所購置之財產,於未達行政 院財物標準分類最低使用年限前,未經本署書面同意,不得處分或設定 他項權利。
  • 8.
    題:
    訂定「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員工職場霸凌防治與申訴作業要點」(如附件),並自即日生效
    資料來源:
    公告專區
    發布日期:
    2024-12-24
    容:
    (六)提起申訴逾第五點期間。 十一、 職場霸凌申訴事件調查及處理程序如下: (一)(本要點第五點至第六點) 五、本要點職霸凌申訴評議會之設置、委員任期及決議。(本要點 第十五點) 十二、所需經費支應規定。(本要點第十六點) 十三、本署職場霸凌標準作業流程。 (六)提起申訴逾第五點期間。 十一、職場霸凌申訴事件調查及處理程序 如下: (一)由申評會召集人指派委員三人至五人 組成調查小組進行調查,該小組成員 之任一性別比例不得少於三分之一。
  • 9.
    題:
    「農村產業跨域計畫及農村區域亮點計畫研提及審核作業原則」修正為「農村區域亮點計畫研提原則」並修正全部規定
    資料來源:
    公告專區
    發布日期:
    2024-10-17
    容:
    七、第五點所定實施計畫, 其執行內容得包含下 列各類:(一)農業生產技術類:八、第五點所定實施計畫應 於農村區域亮點計畫研 提階段,依下列方式提 報:(一)由農業部所屬機關提 供專案協助者,後續維護管理及 使用效益者,得免依 第五點推動流程提報 計畫,由各分署統籌 研議,以專案提報農 村水保署審核,並落實重要政策或亟 需建設事項,得免依 第五點推動流程提報 計畫,以專案方式辦 理第七點第三款計 畫。後續維護管理及 使用效益者,得免依 第五點推動流程提報 計畫,由各分署統籌 研議,以專案提報農 村水保署審核,
  • 10.
    題:
    修正「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保育治理及農路設施改善工程提報審查作業要點」第二點(如附件),並自即日生效
    資料來源:
    公告專區
    發布日期:
    2024-06-27
    容:
    五點、第六點刪除。 第二點附件五修正對照表 修正規定 現行規定 說明 113. 第五點、第六點刪除。 第二點附件五修正對照表 修正規定 現行規定 說明 113.
1 / 6 頁 , 共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