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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資料來源:
- 公告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3-10-27
- 內容:
- 二、本執行計畫係配合年度防汛期前之防災整備,針對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所核准之山坡地開發案件,由本署於「山坡地管理資訊系統」 二、本執行計畫係配合年度防 汛期前之防災整備,針對 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所 核准之山坡地開發案件, 由本署於「山坡地管理資 訊系統」中,擇定水土保持 計畫及簡易水土保持申報 書各二件進行實地訪查。 二、本執行計畫係配合年度防 汛期前之防災整備,針對 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所 核准之山坡地開發案件, 由本署於「山坡地管理資 訊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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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標題: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因應土石流及大規模崩塌防災重機械待命緊急作業方式」修正為「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因應土石流及大規模崩塌防災重機械待命緊急作業方式」並修正全部規定(如附件),並自即日生效
- 資料來源:
- 公告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3-08-30
- 內容:
-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 土保持署(以下簡稱本 署)為因應颱風豪雨及 防汛期間,即時疏通水 路及橋涵之堵塞,暢通 水流,避免造成災害, 並防止土石流及大規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 土保持局(以下簡稱本 局)為因應颱風豪雨及 防汛期間,即時疏通水 路及橋涵之堵塞,暢通 水流,避免造成災害, 並防止土石流及大規 模崩塌災害發生或擴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以下簡稱本署)為因應颱風豪雨 及防汛期間,即時疏通水路及橋涵之堵塞,暢通水流,避免造成 災害,並防止土石流及大規模崩塌災害發生或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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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資料來源:
- 公告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3-08-30
- 內容:
- 借用人及其隨居任所者應盡善良管理人責任,不得破壞建築構造、公共設 施及公共設備,並應於防汛期間(每年五月一日至十一月三十日),注意及 加強安全防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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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資料來源:
- 公告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3-08-09
- 內容:
- 二、本執行計畫係配合年度防汛期前之防災整備,針對各直 轄市、縣(市)政府所核准之山坡地開發案件,由本署 於「山坡地管理資訊系統」 二、本執行計畫係配合年度防 汛期前之防災整備,針對 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所 核准之山坡地開發案件, 由本署於「山坡地管理資 訊系統」中,擇定2件進 行實地訪查。 二、本執行計畫係配合年度防 汛期前之防災整備,針對 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所 核准之山坡地開發案件, 由本局於「山坡地管理資 訊系統」中,擇定2件進 行實地訪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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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資料來源:
- 新聞稿
- 發布日期:
- 2023-05-04
- 內容:
- 每年5月最重要的節日就是母親節,而大地是萬物之母,加上五月是豪雨、颱風的防汛期的開始,因此水土保持局訂定每年5月為「水土保持月」,希望在防汛期即將開始之時,喚醒民眾重視水土保持,珍惜水土資源,邀請全國民眾一起來識水保、玩水保、做水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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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資料來源:
- 重要資訊及成果
- 發布日期:
- 2023-04-30
- 內容:
- 為加強本(112)年防汛期前各縣市政府山坡地開發水保計畫臨時防災設施及災害搶救應變措施,本局自2月24日依排定行程,會同相關技師公會實地勘查,抽查重點包括臨時沉砂滯洪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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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資料來源:
- 公告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3-04-10
- 內容:
- 選定適當避難收容處所,並於每年防汛期前校核更新。 避難收容處所:鄉(鎮、市、本工作應於每年防汛期前校核更新,並由直轄市、縣(市)政府每年彙整確認鄉(鎮、市、區)公所完成情形呈報內政部,防災疏散避難計畫,應由直轄市、縣(市)政府於每年防汛期前彙整並完成校核更新。避難所需糧食及水等物 資皆須事前整備完成,並每年防汛期前至少完成一次檢查。疏散避難演練亦須每年舉辦,至少 於防汛期前完成一次。 六、避難撤離流程 以下流程以時間尚為充裕為前提所擬訂,若時間急迫可直接切入任何一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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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資料來源:
- 重要資訊及成果
- 發布日期:
- 2023-03-31
- 內容:
- 為加強本(112)年防汛期前21縣市政府山坡地開發水土保持計畫臨時防災設施及災害搶救應變措施,本局自2月24日起依排定行程,會同相關技師公會實地勘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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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資料來源:
- 重要資訊及成果
- 發布日期:
- 2023-03-21
- 內容:
- 本分局於3月21日辦理本年度「防汛期前花蓮縣土石流防災整備會議暨地方首長座談會」及「花蓮分局應變小組輪值人員及地方政府災害業務人員教育訓練」,邀集花蓮縣中央、112年度防汛期前花蓮縣土石流防災整備會議暨地方首長座談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