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共有71筆搜尋結果,共花費0.079秒
-
21.
- 資料來源:
- 最新消息
- 發布日期:
- 2024-08-27
- 內容:
- 本署得依同法第14條規定酌收必要 成本費用。 九、 徵件作業流程 完成報名送出(本策略執行之主要可能成本與費用分析 4.能驅動本模式運作之收入可能來源 5. ✧ 本計畫執行期間為每年度1月1日至11月30日,相關費用僅得編列11個 月。本策略執行之主要可能成本與費用分析 4.能驅動本模式運作之收入可能來源 5.本策略執行之主要可能成本與費用分析 4.能驅動本模式運作之收入可能來源 5.
-
22.
- 資料來源:
- 公告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4-07-09
- 內容:
- 查交通部露營場管理 要點第二點第一目規 定,露營場係以露營 設施供不特定人從事 露營活動而收取費用 之場域,與農業發展 條例第三條第五款及 第六款所定休閒農場 土地得分散二 處,每處之土地 面積逾○‧ 查 交通部露營場管理要點 第二點 第一目 規定, 露營場係以露營設施供不特定人從事露營活動而 收取 費用之場域 , 與農業發展條例第三條 第五款及第六款所定 休閒農 場 係 指利用田園景觀、自然生態及環境資源,結合農林漁牧生產、
-
23.
- 資料來源:
- 重要資訊及成果
- 發布日期:
- 2024-06-17
- 內容:
- 17日南投縣政府農業處蘇瑞祥處長及行銷企劃科蔡明哲科長等拜會本署商談2024南投茶博活動案;本署由署長及本組楊欣佳組長及農村建設組陳明賢副組長等陪同,明確敘明相關經費情形,亦積極協助籌措經費;除補助費用外,另亦將委託辦理農村好物館等擴大參展方式,以強化活動行銷及效益。
-
24.
- 資料來源:
- 最新消息
- 發布日期:
- 2024-06-14
- 內容:
- 每筆費用皆須以固定比例進行補助款及配合款的分攤,如茶葉色選機100 萬元=補助款49萬一級會計科目) 不得編列年終獎金、勞健保費用、勞退儲金等其他 項目。商標權等 各項權利而須按期支付之相關權利金等費用屬之。 須簽署雙方之合作契約。學校、團體代辦相關業務,並 依雙方約定契約內容支付之各項費用 須簽署雙方之合作契約。 該項費用「不得包含」代工費用、工程施作、整地、 裝潢費用。 附件3 預算 科目 代號 預算 科目 編列原則 20-00 業務費(
-
25.
- 資料來源:
- 公告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4-06-05
- 內容:
- 辦理公證 等手續並遷入; 所需公證費用, 由借用人負擔; 除有特殊原因 經事前簽報署 長(辦理公證 等手續並遷入; 所需公證費用, 由借用人負擔; 除有特殊原因 經事前簽報署 長(本人同意於上開期限前,完成繳回宿舍鑰匙、結清宿舍相關費用、宿舍內清潔完畢、並將宿舍回復原狀等終止契約手續,借用宿舍期間之水費、電費、網路費及相關住宿期間所衍生費用均結清,並已辦妥終止契約手續。同意由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視同廢棄物處理,如有費用產生,借用人同意繳交相關費用。
-
26.
- 資料來源:
- 公告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4-06-04
- 內容:
- 明定非本署員工兼職之委員及參 與調查之專業人員支給費用之規 定。 二十九 、申訴處理委員會所需經費由本 署相關預算項下支應。
-
27.
- 資料來源:
- 最新消息
- 發布日期:
- 2024-05-21
- 內容:
- 實作、專題設計、駐村實踐而支出之費用需佔總補助經費百分 之四十以上。閱覽個人資料或製給複製本者,本署得依同法第14條規定酌收必要成 本費用。其中至農村場域實習、實作、專題設計、駐村實踐而支出之費用需佔 總補助經費百分之四十以上。智慧財產權、商標權等各項權利而須 按期支付之相關權利金等費用屬之。 與執行計畫直接有關之資料檢索、資料庫等購置費用,至多補助新 臺幣3萬元。
-
28.
- 資料來源:
- 公告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4-04-11
- 內容:
- 補助費用依蓄水池面積乘以深度計算容量,每座蓄水池之補助金額依其容量 噸數規定如下: (1)容量未滿10噸者不予補助。
-
29.
- 資料來源:
- 最新消息
- 發布日期:
- 2024-04-08
- 內容:
- 影音及文字等,視 同授予本署於著作財產權存續期間,享有在任何地點、任何 時間以任何方式利用該著作之權利,且本署不需支付任何費 用,並有權將其轉作本署推動相關業務之參考。
-
30.
- 資料來源:
- 公告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4-03-14
- 內容:
- 以補助產出樣品為 原則,不補助相關 量產費用。(二)產業行銷推廣類: 每一活動每日補助 上限為二十萬元,以補助產出樣品為 原則,不補助相關 量產費用。(二)產業行銷推廣類: 每一活動每日補助 上限為二十萬元,以補助產出樣品為原則,不補助相關量產費 用。(二)產業行銷推廣類:每一活動每日補助上限為二十萬元,以補助產出樣品為原則,不補助相關量產費 用。 (二) 產業行銷推廣類:每一活動每日補助上限為二十萬元,受補助單位辦理產業行銷推廣活動而產生之門票、體驗 費用等相關收入得列為補助計畫自籌款項;有賸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