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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站檢索 -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全球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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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21.
    題:
    112年優遊農村體驗品質評鑑初審作業及結果公告,複審作業籌備中!
    資料來源:
    重要資訊及成果
    發布日期:
    2023-05-18
    容:
    複審作業亦積極啟動中,並於5月18日聘請觀光行銷、觀光旅運及農村營造等3大領域專家召開複審前共識會議,以確保複審作業及評分原則具一致性與客觀性。
  • 122.
    題:
    112年大專院校農村實踐共創計畫徵件須知
    資料來源:
    最新消息
    發布日期:
    2023-05-15
    容:
    補助額度 : 計畫 之執行 期程 原則 自 112 年 7 月 1 日起 ,持續 至 113 七 、補助 原則 : ( 一 ) 計畫 總 補助經費 最高 以 新臺幣 40 萬 元 為 限以新臺幣 20 萬元為限 ; 經費 編列及支用原則 悉依「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主管計畫經費處理手冊」 及附件一所列「經費編列及支用原則」 等規定辦理,請參酌 附件 二 。 (二)本署補助經費以執行該計畫相關之業務經費為原則,其中至農村場域實習、實作、專題設計、駐村實踐而支出之費用需佔總補助經費百分之四十以上。
  • 123.
    題:
    修正「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山坡地農地水土保持及附屬設施補助作業要點」,並自即日生效
    資料來源:
    公告專區
    發布日期:
    2023-05-12
    容:
    地農地水土保持及附屬設施之補助,同一項目以一次為原則。但該筆土地曾受領補助後,年度預算經費尚有剩餘時且倘無法於期間內提出者,得申請展延,以三個月為原則。 七、施作核撥程序如下: ( 一 )項山坡地農地水土保持及 附屬設施之補助,同一項 目以一次為原則。但該筆 土地曾受領補助後,年度 預算經費尚有剩餘時且符法於期間內提出 者,得申請展延, 以三個月為原則。 礙或拒絕受理機 關之現地勘查,倘無 法於期間內提出 者,得申請展延, 以三個月為原則。 七、施作核撥程序如下: (一)同意補助案件之施 作期間為三個月,
  • 124.
    題:
    修正「水土保持技術規範」部分條文,並自即日生效
    資料來源:
    公告專區
    發布日期:
    2023-05-05
    容:
    指建築面積以外之開 挖整地,以挖填平衡為原則,挖方總量不得超過其申 請總面積乘以每公頃一萬五千立方公指建築面積以外之開挖整地,以挖填平衡為原則,挖方總量不得超過其申請總面積乘以每公頃一萬五千立方公尺。指建築面 積以外之開挖整地,以挖 填平衡為原則,挖方總量 不得超過其申請總面積乘 以每公頃一萬五千立方公開發建築用 地之開挖整地,以挖填平 衡為原則,挖方總量不得 超過其申請總面積乘以每 公頃一萬五千立方公尺,應分期施工,每期以 不超過二十公頃為原則, 並擬具各期施工計畫,敘 明各分期施工之內容及相 互配合銜接之施工
  • 125.
    題: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考察花蓮地區交通建設及震災復建進度
    資料來源:
    重要資訊及成果
    發布日期:
    2023-04-14
    容:
    六十石山農路災害復建工程,本會副主委陳添壽率本局林副局長等人會同前往,針對赤科山農路災害復建工程部分,除請花蓮縣政府加速辦理外,設計原則請本局儘快審查完畢;六十石山農路災害復建工程部分,則無涉及本局應辦事項。
  • 126.
    題:
    修正「土石流防災疏散避難作業規定」,並將名稱修正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土石流及大規模崩塌防災疏散避難作業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資料來源:
    公告專區
    發布日期:
    2023-04-10
    容:
    縣市資源提供 居民以至鄉鎮收容所為原則,收容場所 應有7天以上之物資 村里長回報鄉鎮, 原則上建議每5~10戶至少請設1名緊急聯絡人。 表PR30 OO縣(市)由消防、警察、義消、義警、睦鄰救援隊等組成,原則上以挨家挨戶方式通 知保全住戶(告知災情危險度、避難收容處所地點、村)長(或代行者)同意啟 動疏散避難小組,原則上以挨家挨戶方式進行勸導,並告知保全住戶災情危險度、 避難收容處所地點、因應天然災害緊急救濟物資儲存作業要點(內含三級儲存原則 物資種類、取得配發、管理及逾期處理)進行物資清點與管理。
  • 127.
    題:
    修正「土石流災害中央災害應變中心作業要點」,名稱並修正為「土石流及大規模崩塌災害中央災害應變中心作業要點」(如附件),並自即日生效。
    資料來源:
    公告專區
    發布日期:
    2023-03-25
    容:
    (三) 開設地點:應變中心原則設於內政部消防署。但得視緊急處理 應變措施之需要,陳報會報召集人另擇成立地點。 (三) 開設地點:應變中心原 則設於內政部消防署。 但得視緊急處理應變措 施之需要,陳報會報召 集人另擇成立地點。 (三) 開設地點:應變中心原 則設於中央災害應變中 心,惟得視緊急處理應 變措施之需要,陳報會 報召集人另擇成立地 點。
  • 128.
    題:
    修正「土石流潛勢溪流劃設作業要點」,名稱修正為「行政 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土石流潛勢溪流及大規模崩塌潛勢 區劃設作業要點」(如附件),並自即日生效。
    資料來源:
    公告專區
    發布日期:
    2023-03-22
    容:
    進行初步勘查後提報本 局;提報時間以每年十二 月底前提出為原則,並應 填具「直轄市、縣(市) 政府新增或調整土石流 潛勢資料回報表」進 行初步勘查後提報本 局;提報時間以每年十 二月底前提出為原則。風險等級及影響範圍之調整等 需要者,進行初步勘查後提報本局;提報時間以每年十 二月底前提出為原則,並應填具「直轄市、縣(市)政 府新增或調整土石流潛勢資料回報表」。
  • 129.
    題:
    修正「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土石流災害緊急應變小 組作業規定」,名稱修正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 土石流及大規模崩塌災害緊急應變小組作業規定」,並自即 日生效,請查照。
    資料來源:
    公告專區
    發布日期:
    2023-03-20
    容:
    本小組地點設於本局,執勤方式以人員進駐為原則,但經 執行長報請指揮官同意者,不在此限。研判會議或工作會報,以前班輪值人員代表出席為 原則。 (2)本小組:採二班制,每班輪值十二小時(研判會議或工作會報,以前班輪值人員代表出席為 原則。 (2)本小組:採二班制,每班輪值十二小時(每日八時 及二十時交接)依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防災應變人員敘獎原則辦 理敘獎;其執行不力致影響救災作業者,執勤地點及方式 本小組地點設於本局,執勤 方式以人員進駐為原則,但 四、執勤地點及方式 本小組地點設於本局,
  • 130.
    題:
    修正「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因應土石流防災重機械待命緊急作業方式」,名稱修正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 保持局因應土石流及大規模崩塌防災重機械待命緊急作業方式」,並自即日生效
    資料來源:
    公告專區
    發布日期:
    2023-03-14
    容:
    契約期限:一年訂定一次為原則。 2. 作業機具:含所需機械種類、型號和數量。橋 涵之堵塞、暢通水流等避免造成災害之工作為原則。應變小 組未開設時,公所為辦理零星災害之緊急搶修通,契約期限:一年訂定一 次為原則。 2.作業機具:含所需機械 種類、型號和數量。契約期限:一年訂定一 次為原則。 2.作業機具:含所需機械 種類、型號和數量。搶通以應變小組開設 後疏通水路、橋涵之堵 塞、暢通水流等避免造 成災害之工作為原 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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