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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資料來源:
- 公告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4-12-24
- 內容:
- 一)員工:指本署所屬之公務人員、約用人員、約聘僱人 員、工友、技工、駕駛及臨時人員或勞務承攬派駐人 員等。本要點用詞定義如下: (一)員工:指本署所屬之公務人員、約用 人員、約聘僱人員、工友、技工、駕 駛及臨時人員或勞務承攬派駐人員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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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資料來源:
- 公告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4-10-15
- 內容:
- 二、臨時人員如確有派遣出差之必 要,其各項權利義務應事先妥 適規劃,並以契約方式明定, 相關費用之報支得參照「中央 機關公務員工國內出差旅費報 支數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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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資料來源:
- 最新消息
- 發布日期:
- 2024-08-27
- 內容:
- 十四、 其他注意事項: (一)獲獎者執行計畫之獎勵金預估規劃如僱用臨時人員,其工資及工作時數等應符合勞動 基準法與勞動部公告之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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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標題:
- 南部聯合防災合作攜手應對災害挑戰
- 資料來源:
- 新聞稿
- 發布日期:
- 2024-08-09
- 內容:
- 許乃文執行長指出,經驗分享與技術交流能探討相 互支援機制,以達成災害發生時人命傷亡減少與財產損失降低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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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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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資料來源:
- 公告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4-06-05
- 內容:
- 含技工、工友、駕駛) 10點 聘用人員8點 約僱人員7點 臨時人員 (含契約人員) 6點 點 點 年資 年 服務於 農業部 及所屬機關累積年資,滿1年1點,最高以10點計 。薦任人員20點 委任人員15點 工員 (含技工、工友、駕駛) 10點 聘用人員8點 約僱人員7點 臨時人員 (含契約人員) 6點 點 點 年資 年 服務於 農業部 及所屬機關累積年資,滿1年1點,最高以10點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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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資料來源:
- 公告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4-01-30
- 內容:
- 二、 本署及所屬各分署員工(含約聘僱人員、契約人員、臨 時人員、技工工友及駕駛)有下列廉能事蹟之一者,得 遴薦為廉能楷模人員: (一) 拒收餽贈財物:對於與職務有利害關係者餽贈之財物或 其他利益, 二、本署及所屬各分署員工(含約聘僱 人員、契約人員、臨時人員、技工 工友及駕駛)有下列廉能事蹟之一 者,得遴薦為廉能楷模人員: (一) 拒收餽贈財物:對於與職務有利 害關係者餽贈之財物或其他利 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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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資料來源:
- 公告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3-11-21
- 內容:
- 員工(含臨時人員)及駐署人員(駐點執行業務之廠 商及單位)之汽車及自行車。三)府西辦公室平面停車場:員工(含臨時人員)及駐署人 員(駐點執行業務之廠商及單位)之汽車及機車。員工(含臨時人員)及駐署人員(駐點執行業務之廠 商及單位)之機車及自行車。身障員工(含臨時人員)及駐署人員(駐點執行業務 之廠商及單位)之車輛。 各單位員工(含臨時人員)及駐署人員(駐點執行業務 之廠商及單位)如有停車場使用需求,應配合提供名冊資 訊(單位名稱、姓名、車號及聯絡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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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資料來源:
- 公告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3-10-04
- 內容:
- 臨時人員如確有派遣出差之必 要,其各項權利義務應事先妥 適規劃,並以契約方式明定, 相關費用之報支得參照「中央 機關公務員工國內出差旅費報 支數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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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資料來源:
- 公告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3-09-12
- 內容:
- (三)本署人員:指本署所屬員工、臨時人員、勞務承攬人員、求職者、 技術生、實習生及其他實際在本署工作之人員。 (三)本署人員:指本署所 屬員工、臨時人員、 二、本要點用詞,定義如下 (一)性別歧視:指違反性 別工作平等法第七條 至第十一條所定不得 因性別或性傾向而有 差別待遇。 (三)本局人員:指本局所 屬員工、臨時人員、 勞務承攬人員、求職 一、修正機關簡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