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共有1筆搜尋結果,共花費0.057秒
-
1.
- 資料來源:
- 廉政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4-10-22
- 內容:
- 其於95 年12月間擔任M計畫標案評選委員暨投標廠商資格文 件審查會議主席時,即知審查結果只有三連公司符合投 標資格,卻未迴避或辭職,於翌日之第二次評選會議期 間,相較於其他評選委員之給分不理想,仍以評選委員 之身分在所有評選委員中,刻意給予三連公司總分90 分之最高分,以避免過半數委員評定未達70分以上而 無法取得議價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