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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資料來源:
- 手冊及圖書
- 發布日期:
- 2024-10-24
- 內容:
- (二) 重大災害災後作業:為颱風豪 雨或地震重大災害後,由直轄 市或縣(市)政府於災害勘查 後視需要提報,或本署主動進 行新增及調整之調查評估。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 持局因應土石流防災重機械待命緊急作業方 式) 一、目的: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 (以下簡稱本署)為因應颱風豪雨 及防汛期間,即時疏通水路及橋涵 之堵塞,暢通水流,避免造成災害, 並防止土石流及大規模崩塌災害發 生或擴大,支援相關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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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標題:
- 土石流潛勢溪流劃設作業流程與方法
- 資料來源:
- 一般文件下載
- 發布日期:
- 2023-10-25
- 內容:
- (二) 重大災害災後作業:為颱風豪雨或地震重大災害後,由直轄市或縣(市)政府於災害勘 查後視需要提報,或本署主動進行新增及調整土石流潛勢溪流之調查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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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資料來源:
- 手冊及圖書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由於野溪經常位處地質不佳和地形陡峭之自然環境條件,如遇有 颱風豪雨而形成較大流量時,易導致溪岸或溪床發生淘刷、崩 塌、土石淤積及流路不穩定等現象,造成水流溢堤氾濫成災。故規劃時可選取較穩定之適當河段進行天然事件前、後的監 測,監測項目以大斷面測量及河床質調查為主,當遇有颱風豪雨 發生之後再進行復測,這除了可即時掌握集水區泥砂收支狀況 外,亦可提供作為後續防砂工程配置之參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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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資料來源:
- 歷史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二) 重大災害災後作業:為颱風豪 雨或地震重大災害後,由直轄 市或縣(市)政府於災害勘查另ㄧ種為重大災害後作 業,為颱風豪雨或地震重大災害後,由直轄市 或縣(市)政府於災害勘查後視需要提報, (二) 重大災害後作業:為颱風豪雨或地震重大 災害後,由直轄市或縣(市)政府於災害 勘查後提報, (二) 重大災害災後作業:為颱風豪雨或地震重大災害後,由直轄市或縣(市)政府於災害勘查後視需要提報,另ㄧ種為重大災害後作業,為颱風豪雨或地震重大災害後,由直轄市或縣(市)政府於災害勘查後視需要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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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資料來源:
- 歷史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二) 重大災害災後作業:為颱風豪 雨或地震重大災害後,由直轄 市或縣(市)政府於災害勘查另ㄧ種為重大災害後作 業,為颱風豪雨或地震重大災害後,由直轄市 或縣(市)政府於災害勘查後視需要提報, (二) 重大災害後作業:為颱風豪雨或地震重大 災害後,由直轄市或縣(市)政府於災害 勘查後提報, (二) 重大災害災後作業:為颱風豪雨或地震重大災害後,由直轄市或縣(市)政府於災害勘查後視需要提報,另ㄧ種為重大災害後作業,為颱風豪雨或地震重大災害後,由直轄市或縣(市)政府於災害勘查後視需要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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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資料來源:
- 手冊及圖書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永久性沉砂池 以每年至少清除一次為宜,颱風豪雨季節視情況而定增加次數,臨時性沉砂 池每在降雨後立即予以清除。開挖整地時間應避開颱風豪雨季節。 2.依作業面積大小、土壤沖蝕量多寡,採分年分區、分段施工設置。永久性沉砂池 以每年至少清除一次為宜,颱風豪雨季節視情況而定增加次數,臨時性沉砂 池每在降雨後立即予以清除。開挖整地時間應避開颱風豪雨季節。 2.依作業面積大小、土壤沖蝕量多寡,採分年分區、分段施工設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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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標題:
- 水土保持手冊【出版年份94年】
- 資料來源:
- 歷史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永久性 沉砂池以每年至少清除一次為宜,颱風豪雨季節視情況而定增加次數, 臨時性沉砂池每在降雨後立即予以清除。 開挖整地時間應避開颱風豪雨季節。 坡地保育篇 2. 依作業面積大小、土壤沖蝕量多寡、採分年分區、分段施工設置。由於地表覆蓋物遭受破壞而形成裸露地面,致使整個集水區 內之水路系統遭受擾動而產生不安定狀態,一旦遭遇颱風豪雨,因地形地 貌改變,植生效果消失,必然無法抵擋雨滴或逕流沖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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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資料來源:
- 歷史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二) 重大災害災後作業:為颱風豪 雨或地震重大災害後,由直轄 市或縣(市)政府於災害勘查 後視需要提報,或本局主動進 行新增及調整土石流潛勢溪流另ㄧ種為重大災害後作 業,為颱風豪雨或地震重大災害後,由直轄市 或縣(市)政府於災害勘查後視需要提報,或 本局主動進行新增及調整土石流潛勢溪流之調 查評估。 (二) 重大災害後作業:為颱風豪雨或地震重大 災害後,由直轄市或縣(市)政府於災害 勘查後提報,或本局主動進行新增及調整 土石流潛勢溪流之調查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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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資料來源:
- 手冊及圖書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位於桃園市復興區,本區因民國 93年艾利颱風豪雨集中,造成集水區崩塌情形嚴重,共有三處主要的崩塌區位,於颱風豪雨時,恐 造成兩側邊坡持續崩塌,形成更大之災害,為保護兩岸邊坡及下游居民之生命財產由於本區受到98年莫拉克颱風豪雨作用之影響,導致區內 藤枝林道3.5K下方邊坡發生大規模走山崩塌事件, 本工程於107年12月 竣工後,歷經多個颱風豪雨 作用,野溪兩岸現況仍然保 持相當地穩定,植生覆蓋及 整體景觀也恢復自農田面積約50公頃並維護農民植樹及柚子收益,降低颱風豪雨所造成損失。 護岸下半部混凝土材質過於平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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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資料來源:
- 歷史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二) 重大災害災後作業:為颱風豪 雨或地震重大災害後,由直轄 市或縣(市)政府於災害勘查 後視需要提報,或本局主動進 行新增及調整土石流潛勢溪流 之調查評估。 (二) 重大災害災後作業:為颱風豪雨或地震重 大災害後,由直轄市或縣(市)政府於災 害勘查後視需要提報,或本局主動進行新 增及調整土石流潛勢溪流之調查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