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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站檢索 -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全球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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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題:
    農村再生工程環境友善措施案例【出版年份113年】
    資料來源:
    手冊及圖書
    發布日期:
    2024-12-10
    容:
    臺東縣池上鄉 4 碎石步道C 苗栗縣造橋鄉 5 碎石步道D 苗栗縣大湖鄉 6 碎石步道E混凝土步道 屏東縣牡丹鄉 11 石板步道A 苗栗縣造橋鄉 12 石板步道B 臺南市鹽水區 13 石板步道C 綠地區綠地區 碎石級配料底層 苗栗縣造橋鄉 取用現地材料,拌合稻米纖維及少量混凝土,里巴文化生態走廊改善二期工程 混凝土步道 10 苗栗縣造橋鄉 鋪設石板因施工簡易、工期短,並且可透水、44 生態池D 臺南市鹽水區 45 生態池E 苗栗縣造橋鄉 46 景觀池 宜蘭縣員山鄉 設施名稱 頁 碼 地 點
  • 2.
    題:
    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12年】
    資料來源:
    手冊及圖書
    發布日期:
    2024-10-24
    容:
    妨礙土地所有權人原有交通或阻 塞其溝渠水道時,興辦水利事業人應 取得土地所有權人之同意,為其建造 橋樑、涵洞或渡槽等建造物,或予以 相當之補償。 前項水道,如係通運之水道,應建 造橋樑,其底線之高度,及橋孔之跨 度,由主管機關規定之。
  • 3.
    題:
    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05年】
    資料來源:
    歷史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興辦水利事業人應 取得土地所有權人之同意,為其建造 橋樑、涵洞或渡槽等建造物,或予以 相當之補償。 前項水道,如係通運之水道,應 建造橋樑,其底線之高度,及橋孔之 跨度,由主管機關規定之。妨礙土地所有權人原有交通或阻塞其溝渠水道時,興辦水利事業人應取得土地所有權人之同意,為其建造橋樑、涵洞或渡槽等建造物,或予以相當之補償。 前項水道,如係通運之水道,應建造橋樑,其底線之高度,及橋孔之跨度,由主管機關規定之。
  • 4.
    題:
    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04年】
    資料來源:
    歷史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妨礙土地所有權人原有交通或阻塞其溝渠水道時,興辦水利事業人應取得土地所有權人之同意,為其建造橋樑、涵洞或渡槽等建造物,或予以相當之補償。 前項水道,如係通運之水道,應建造橋樑,其底線之高度,及橋孔之跨度,由主管機關規定之。
  • 5.
    題:
    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02年】
    資料來源:
    歷史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興辦水利事業人應 取得土地所有權人之同意,為其建造 橋樑、涵洞或渡槽等建造物,或予以 相當之補償。 前項水道,如係通運之水道,應 建造橋樑,其底線之高度,及橋孔之 跨度,由主管機關規定之。興辦水利事業人應 取得土地所有權人之同意,為其建造 橋樑、涵洞或渡槽等建造物,或予以 相當之補償。 前項水道,如係通運之水道,應 建造橋樑,其底線之高度,及橋孔之 跨度,由主管機關規定之。興辦水利事業人應取得土地所有權人之同意,為其建造橋樑、涵洞或渡槽等建造物,或予以相當之補償。
  • 6.
    題:
    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07年】
    資料來源:
    歷史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妨礙土地所有權人原有交通或阻 塞其溝渠水道時,興辦水利事業人應 取得土地所有權人之同意,為其建造 橋樑、涵洞或渡槽等建造物,或予以 相當之補償。 前項水道,如係通運之水道,應建 造橋樑,其底線之高度,及橋孔之跨 度,由主管機關規定之。
  • 7.
    題:
    110年度農村產業跨域計畫及農村區域亮點計畫之計畫主軸及發展區域資訊
    資料來源:
    歷史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豐原區 12 苗栗地區友善實踐區域亮點計畫 友善人文農村 食農教育農村 生態實踐農村 苗栗縣竹南鎮、後龍鎮、通霄鎮、公館鄉、造橋鄉、西湖鄉、銅鑼鄉 13 中苗慢活心體驗-文化風華再現區域亮點計畫 友善人文農村 深度體驗農村 生態實踐農村 苗栗縣苑裡鎮、
  • 8.
    題:
    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09年】
    資料來源:
    歷史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妨礙土地所有權人原有交通或阻 塞其溝渠水道時,興辦水利事業人應 取得土地所有權人之同意,為其建造 橋樑、涵洞或渡槽等建造物,或予以 相當之補償。 前項水道,如係通運之水道,應建 造橋樑,其底線之高度,及橋孔之跨 度,由主管機關規定之。
  • 9.
    題:
    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10年】
    資料來源:
    歷史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妨礙土地所有權人原有交通或 阻塞其溝渠水道時,興辦水利事業 人應取得土地所有權人之同意,為 其建造橋樑、涵洞或渡槽等建造物, 或予以相當之補償。 前項水道,如係通運之水道, 應建造橋樑,其底線之高度,及橋 孔之跨度,由主管機關規定之。
  • 10.
    題:
    水土保持手冊【出版年份94年】
    資料來源:
    歷史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0117造橋 0.0219 造橋北極宮旁 0.0040 後龍飯店仔 0.0154通霄福龍宮旁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