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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題:
    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12年】
    資料來源:
    手冊及圖書
    發布日期:
    2024-10-24
    容:
    (四) 劃定警戒區域 1. 由地方政府依據災害防救法 第三十條第一項第二款,當地雨量及實際狀況或農 委會土石流及大規模崩塌警 戒預報,劃定警戒區域,製 發臨時通行證,限制、禁止 人民進入或命其離去。 警戒區域若涵蓋避難收容處 所時,則該避難收容處所應 予撤除,改以其他適當處所。 廣播宣導撤離,請民眾盡速 遠離警戒區域至避難收容處 所或依親。 2. 強制疏散:強制疏散警戒區 域內不肯疏散之民眾,並送 至避難收容處所。
  • 2.
    題:
    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05年】
    資料來源:
    歷史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二、警戒區域劃設、交通管制、秩序 維持及犯罪防治。 三、消防、防汛及其他應變措施。 二、劃定警戒區域,製發臨時通行證, 限制或禁止人民進入或命其離 去。以使公眾得知之方式揭示;撤銷、廢 止或變更時,亦同: 一、劃定警戒區域,限制或禁止人民 進入或命其離去。 (四) 劃定警戒區域 1. 由地方機關依據災害防救法 第三十一條第一項第二款, 參考當地雨量及實際狀況或 農委會土石流警戒預報,劃 定並發布警戒區域,限制、 禁止人民進入或命其離去。 2. 地方機關執行管制如有人力 不足時,
  • 3.
    題:
    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04年】
    資料來源:
    歷史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四) 劃定警戒區域 1. 由地方機關依據災害防救法 第三十一條第一項第二款,參考當地雨量及實際狀況或 農委會土石流警戒預報,劃 定並發布警戒區域,限制、 禁止人民進入或命其離去。 警戒區域若涵蓋避難處所 時,則該避難處所應予撤 除,改以其他適當處所。 強制疏散:強制疏散警戒區 域內不肯疏散之民眾,並送 至避難處所。 6. 管制交通:請警察單位協助 警戒區域管制、維持救災路 線暢通,並設置標誌管制通 行。
  • 4.
    題:
    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02年】
    資料來源:
    歷史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四) 劃定警戒區域 1. 由地方機關依據災害防救法 第三十一條第一項第二款,參考當地雨量及實際狀況或 農委會土石流警戒預報,劃 定並發布警戒區域,限制、 禁止人民進入或命其離去。 警戒區域若涵蓋避難處所 時,則該避難處所應予撤 除,改以其他適當處所。 強制疏散:強制疏散警戒區 域內不肯疏散之民眾,並送 至避難處所。 6. 管制交通:請警察單位協助 警戒區域管制、維持救災路 線暢通,並設置標誌管制通 行。
  • 5.
    題:
    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07年】
    資料來源:
    歷史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四) 劃定警戒區域 1. 由地方機關依據災害防救法 第三十一條第一項第二款,參考當地雨量及實際狀況或 農委會土石流警戒預報,劃 定並發布警戒區域,限制、 禁止人民進入或命其離去。 警戒區域若涵蓋避難處所 時,則該避難處所應予撤 除,改以其他適當處所。 強制疏散:強制疏散警戒區 域內不肯疏散之民眾,並送 至避難處所。 6. 管制交通:請警察單位協助 警戒區域管制、維持救災路 線暢通,並設置標誌管制通 行。
  • 6.
    題:
    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09年】
    資料來源:
    歷史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四) 劃定警戒區域 1. 由地方機關依據災害防救法 第三十一條第一項第二款,參考當地雨量及實際狀況或 農委會土石流警戒預報,劃 定並發布警戒區域,限制、 禁止人民進入或命其離去。 警戒區域若涵蓋避難處所 時,則該避難處所應予撤 除,改以其他適當處所。 強制疏散:強制疏散警戒區 域內不肯疏散之民眾,並送 至避難處所。 6. 管制交通:請警察單位協助 警戒區域管制、維持救災路 線暢通,並設置標誌管制通 行。
  • 7.
    題:
    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10年】
    資料來源:
    歷史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四) 劃定警戒區域 1. 由地方機關依據災害防救 法第三十一條第一項第二 款,參考當地雨量及實際 狀況或農委會土石流警戒 預報,劃定並發布警戒區 域,限制、禁止人民進入 或命其離去。 警戒區域若涵蓋避難處所 時,則該避難處所應予撤 除,改以其他適當處所。 強制疏散:強制疏散警戒 區域內不肯疏散之民眾, 並送至避難處所。 6. 管制交通:請警察單位協 助警戒區域管制、維持救 災路線暢通,並設置標誌 管制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