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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題:
    統包及開口工程範本
    資料來源:
    一般文件下載
    發布日期:
    2025-04-24
    容:
    施工塔架吊裝及模版工程 結構體模板工程:模板_人。 庭園、景觀工程 造園景觀施工:造園景觀(造園施工)_人、□園藝_人;或□前開種類技術士共_人。 施工塔架吊裝及模版工程 結構體模板工程:模板_人。 庭園、景觀工程 造園景觀施工:造園景觀(造園施工)_人、□園藝_人;或□前開種類技術士共_人。
  • 2.
    題:
    農村再生工程單價分析表項目及常用工料價目資料(111年增訂版)【出版年份112年】
    資料來源:
    手冊及圖書
    發布日期:
    2025-01-10
    容:
    固定安裝於建築物或結構體中之永久設備(例如:電梯、電扶梯 等),不屬於機具細目碼編碼範圍。
  • 3.
    題:
    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12年】
    資料來源:
    手冊及圖書
    發布日期:
    2024-10-24
    容:
    獨立結構體(拆除時不影響其他結 構體安全時稱之:如防砂壩之護 坦、尾檻、護坦側牆、固床工及橋 台等);其體積80m 3 以上時至少拆除 50m 3 (由抽驗人員決定)其他結構體以3個鑽點中央為基 準,其混凝土量未達50 m 3 時全部拆 除;50 m 3 以上時,至少拆除50 m 3 。 混凝土圓柱試體不合格時,則該試體 所代表之混凝土及其連帶部份安全 受影響之結構體視為不合格應拆除 重做。
  • 4.
    題: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工程採購投標須知、工程採購契約範本
    資料來源:
    一般文件下載
    發布日期:
    2023-08-09
    容:
    施工塔架吊裝及模版工程 結構體模板工程:模板_人。 庭園、景觀工程 造園景觀施工:造園景觀(造園施工)_人、□園藝_人;或□前開種類技術士共_人。
  • 5.
    題:
    水土保持手冊【出版年份94年】
    資料來源:
    歷史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土石流防治措施之結構體安定性分析,除了需考慮土石流流體力外,尚須 考慮巨石衝擊力。不適合植生或僅靠植生無法確保邊坡安定時,視狀況需要以適當之結 構體做保護工程,一般採用:噴植法、打樁編柵法、於分析過程中, 材料破壞或結構體因不良幾何配置所導致之不穩定將會使分析計算中 止。可歸類為軟弱基礎土 層,其承載力通常不佳並可能導致結構體發生大量沉陷,工程構造物施工 前,應進行地盤改良或採用特殊基礎( (3)河床承載力足以支撐結構體並應防止大量沉陷。 (4)表面具有自然的景觀,砌石縫隙之空間利於動物棲息及植物生長。
  • 6.
    題:
    水土保持單元叢書系列【出版年份108年】
    資料來源:
    手冊及圖書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1)土石流治理措施之結構體安定性分析,除了需考慮土石流流體撞擊力外, 尚須考慮巨礫衝擊力。宜應妥適設計基礎深度及 系列固床工,以穩定結構體。 (九) 位於設計洪水位以下或地下水豐富之坡面必須妥為設計濾宜應妥適設計基礎深度 及系列固床工,以穩定結構體。 (十四) 於急流野溪或凹岸處,除了可以配合施作丁壩群或基礎遭到水流淘空;及(3)於軟弱基礎上造成結構體不 均勻沉陷等問題。具備足夠之透水性能與截水斷面積,以排除進入結構體多餘水量。 (二)須有防止阻塞之功能。
  • 7.
    題:
    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09年】
    資料來源:
    歷史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獨立結構體(拆除時不影響其他結構體 安全時稱之:如防砂壩之護坦、尾檻、 護坦側牆、固床工及橋台等);其體積大 於八十立方公尺時至少拆除五十立方公 尺(由抽驗人員決定)其 他結構體以三個鑽點中央為基準,其混 凝土量未達五十立方公尺時全部拆除; 五十立方公尺以上時,至少拆除五十立 方公尺。 混凝土圓柱試體不合格時,則該試體所代 表之混凝土及其連帶部份安全受影響之結 構體視為不合格應拆除重做。
  • 8.
    題:
    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10年】
    資料來源:
    歷史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獨立結構體其體積大於80 3m 時至少拆除50 3m (由抽驗人 員決定)其他結構體以三個鑽點中央 為基準,其混凝土量未達50 3m 時全部拆除;50 3m以上時,則 該試體所代表之混凝土及其連 帶部分安全受影響之結構體視 為不合格應拆除重做。 獨立結構體(拆除時不影響其他結構體安 全時稱之:如防砂壩之護坦、尾檻、護坦 側牆、固床工及橋台等);其體積大於八 十立方公尺時至少拆除五十立方公尺(由 抽驗人員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