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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題:
    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12年】
    資料來源:
    手冊及圖書
    發布日期:
    2024-10-24
    容:
    第二節 管轄 第十一條 行政機關之管轄權,依其組 織法規或其他行政法規定之。 行政機關之組織法規變更管轄權 之規定,而相關行政法規所定管轄機關 尚未一併修正時,原管轄機關得會同組 織法規變更後之管轄機關公告或逕由 其共同上級機關公告變更管轄之事項。 行政機關經裁併者,前項公告得僅 由組織法規變更後之管轄機關為之。 前二項公告事項,自公告之日起算 至第三日起發生移轉管轄權之效力。
  • 2.
    題:
    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05年】
    資料來源:
    歷史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管轄 第十一條 行政機關之管轄權,依其組 織法規或其他行政法規定之。 行政機關之組織法規變更管轄權 之規定,而相關行政法規所定管轄機關 尚未一併修正時,原管轄機關得會同組 織法規變更後之管轄機關公告或逕由 其共同上級機關公告變更管轄之事項。 行政機關經裁併者,前項公告得僅 由組織法規變更後之管轄機關為之。 前二項公告事項,自公告之日起算 至第三日起發生移轉管轄權之效力。 第二節 管轄 第十一條 行政機關之管轄權,依其組織法規或其他行政法規定之。
  • 3.
    題:
    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04年】
    資料來源:
    歷史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第二節 管轄 第十一條 行政機關之管轄權,依其組織法規或其他行政法規定之。 行政機關之組織法規變更管轄權之規定,而相關行政法規所定管轄機關尚未一併修正時,原管轄機關得會同組織法規變更後之管轄機關公告或逕由其共同上級機關公告變更管轄之事項。 行政機關經裁併者,前項公告得僅由組織法規變更後之管轄機關為之。 前二項公告事項,自公告之日起算至第三日起發生移轉管轄權之效力。
  • 4.
    題:
    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02年】
    資料來源:
    歷史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管轄 第十一條 行政機關之管轄權,依其組 織法規或其他行政法規定之。 行政機關之組織法規變更管轄權 之規定,而相關行政法規所定管轄機關 尚未一併修正時,原管轄機關得會同組 織法規變更後之管轄機關公告或逕由 其共同上級機關公告變更管轄之事項。 行政機關經裁併者,前項公告得僅 由組織法規變更後之管轄機關為之。 前二項公告事項,自公告之日起算 至第三日起發生移轉管轄權之效力。 第二節 管轄 第十一條 行政機關之管轄權,依其組 織法規或其他行政法規定之。
  • 5.
    題:
    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07年】
    資料來源:
    歷史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第二節 管轄 第十一條 行政機關之管轄權,依其組 織法規或其他行政法規定之。 行政機關之組織法規變更管轄權 之規定,而相關行政法規所定管轄機關 尚未一併修正時,原管轄機關得會同組 織法規變更後之管轄機關公告或逕由 其共同上級機關公告變更管轄之事項。 行政機關經裁併者,前項公告得僅 由組織法規變更後之管轄機關為之。 前二項公告事項,自公告之日起算 至第三日起發生移轉管轄權之效力。
  • 6.
    題:
    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09年】
    資料來源:
    歷史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第二節 管轄 第十一條 行政機關之管轄權,依其組 織法規或其他行政法規定之。 行政機關之組織法規變更管轄權 之規定,而相關行政法規所定管轄機關 尚未一併修正時,原管轄機關得會同組 織法規變更後之管轄機關公告或逕由 其共同上級機關公告變更管轄之事項。 行政機關經裁併者,前項公告得僅 由組織法規變更後之管轄機關為之。 前二項公告事項,自公告之日起算 至第三日起發生移轉管轄權之效力。
  • 7.
    題:
    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10年】
    資料來源:
    歷史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第二節 管轄 第十一條 行政機關之管轄權,依其 組織法規或其他行政法規定之。 行政機關之組織法規變更管轄 權之規定,而相關行政法規所定管 轄機關尚未一併修正時,原管轄機 關得會同組織法規變更後之管轄機 關公告或逕由其共同上級機關公告 變更管轄之事項。 行政機關經裁併者,前項公告 得僅由組織法規變更後之管轄機關 為之。 前二項公告事項,自公告之日 起算至第三日起發生移轉管轄權之 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