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共有13筆搜尋結果,共花費0.094秒
-
1.
- 標題:
- 委託設計及監造技術服務採購範本
- 資料來源:
- 一般文件下載
- 發布日期:
- 2025-03-11
- 內容:
- 單價分析表及資源統計表,應依工程會訂定之「公共工程細目編碼編訂說明」及其各章細目碼編訂規則表辦理,且其細目編碼正確率應達__%以上(由甲方於招標時載明,未載明者,為40%),並檢附正確率檢核成果表。
-
2.
- 資料來源:
- 手冊及圖書
- 發布日期:
- 2025-01-10
- 內容:
- 單價分析 公共工程綱要編碼及細目編碼 ..............單價分析 壹、單價分析 1 公共工程綱要編碼及細目編碼 一、概述 公共工程及營建工程相關之預算編列、落實整編、劃一全國施 工綱要規範、規範編碼、細目碼編 碼、工作項目名稱統一及製圖規則 化等事宜。亦需制定統 一之名稱及編碼,於既有綱要編碼架構下進一步發展工程細目碼編訂原 則。工程細目碼編碼 原則確定後,再逐步蒐集數量龐大之工作項目資 料及資源項目資料,配合工程會推動之公共工程經費電腦估價系統機制 與資料庫之建置,
-
3.
- 資料來源:
- 手冊及圖書
- 發布日期:
- 2024-10-24
- 內容:
- 地分區使用或用地編定類 別容許使用項目及許可使用細目 之規定。 四、申請容許使用之面積或其他申請 前二項農產專業區內農業設施之 許可使用細目、申請基準或條件,於 前二項公告及前條計畫未規定者,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審查辦法 前項各類設施之許可使用細目, 應符合附表一相關規定。 前項各類設施之許可使用細目, 應符合附表二相關規定。 第十七條 林業設施不作為經營管理森 林使用時, 前項各類設施之許可使用細目, 應符合附表三相關規定。 第五章 水產養殖設施 第二十條 申請水產養殖設施之容許使
-
4.
- 資料來源:
- 手冊及圖書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全對象評估表保全對象評估表 評估項 目 評估細目 給分標準 得分% 備註 P = 0 戶估表地形起伏比評估表地形起伏比評估表 評估項目 評估細目 給分標準 給分% 備註 S ≦ 15 % (評估表地質評估表地質評估表地質評估表 評估項目 評估細目 給分標準 給分% 備註 硬岩 (20)評估表綠覆率評估表綠覆率評估表綠覆率評估表 評估項目 評估細目 給分標準 給分% 備註 P<20% (估土壤沖蝕評估土壤沖蝕評估土壤沖蝕評估 評估 項目 評估細目 給分標準 給分% 備註 Rm < 10000 (
-
5.
- 資料來源:
- 歷史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前項檢查及安全評估之認定範圍 及細目,其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會 商相關機關定之。 五、依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 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應實施環境 影響評估之魚塭或魚池興建者,不得挪為 替代行政事務或業務之費用,並應公 布支用細目。 第四十六條 各級政府對於從事災害防 救之災害防救團體、編定使用地類別,應依其容許使用之 項目及許可使用細目使用。但中央目 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定為重大建設計畫 所需之臨時性設施,海域用地以外之各種使用地容許 使用項目、許可使用細目及其附帶條 件如附表一;海域用地容許使用項目 及區位許可使用
-
6.
- 資料來源:
- 歷史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功能分區範圍規劃與其圖說及其 容許使用項目、細目:應考量已 核定農村再生計畫之土地分區 規劃,農村再生發展區各功能分區名 稱、範圍及容許使用項目、細 目。 三、公共設施種類、數量。政府應依中央 主管機關公告之各功能分區容許使用 項目、細目與建築風貌,進行土地使 用及建築風貌之管理。變更農村再生發展區各功能分區 名稱、範圍或容許使用項目、細 目。 三、增加公共設施種類或數量。未涉及農村再生發展區功能分 區容許使用項目、細目之變更者,由 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製作變更 前後內容對照表,
-
7.
- 資料來源:
- 歷史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功能分區範圍規劃與其圖說及其 容許使用項目、細目:應考量已 核定農村再生計畫之土地分區 規劃,農村再生發展區各功能分區名 稱、範圍及容許使用項目、細 目。 三、公共設施種類、數量。政府應依中央 主管機關公告之各功能分區容許使用 項目、細目與建築風貌,進行土地使 用及建築風貌之管理。變更農村再生發展區各功能分區 名稱、範圍或容許使用項目、細 目。 三、增加公共設施種類或數量。未涉及農村再生發展區功能分 區容許使用項目、細目之變更者,由 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製作變更 前後內容對照表,
-
8.
- 資料來源:
- 歷史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功能分區範圍規劃與其圖說及其容許使用項目、 細目:應考量已核定農村再生計畫之土地分區規 劃,農村再生發展區各功能分區名稱、範圍及容許使 用項目、細目。 三、公共設施種類、數量。府應依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各功能分區容許使用項 目、細目與建築風貌,進行土地使用及建築風貌之管 理。變更農村再生發展區各功能分區名稱、範圍或容 許使用項目、細目。 三、增加公共設施種類或數量。未涉及農村再 生發展區功能分區容許使用項目、細目之變更者,由 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製作變更前後內容對照表, 報中央主管機關核定公告之。
-
9.
- 資料來源:
- 手冊及圖書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述農村再生發展區各功能分區之容許使用項 目、細目、認定基準及使用地類別可參考「農 村再生發展區計畫審核各功能分區土 地之使用,以公告之容許使用項目、細目為 限;其容許使用項目為農村再生設施者, 農村再生發展區各功能分區之使用項目、細目 依規定應辦理容許使用同意。 農村再生發展區各功能分區名稱、範圍及容許使用項 目、細目。 3.如增加公共設施種類或數量時,未涉及農村再 生發展區功能分區容許使用項目、細目之變更者, 由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製作變更前後內容對照 表,提報農委會核定公告。
-
10.
- 資料來源:
- 手冊及圖書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008 護-02-04 箱籠護岸(低水位) 009 護-02-05 鍍鋅鐵絲(或鉛絲)網箱籠細目 010 護-03-01 單排木樁箱籠護岸 011 護-03-02 單排木樁箱籠護岸 012 護-04-01 木樁捲包護岸堆疊式蜂巢圍束網格護岸 018 護-05-03 展開式蜂巢圍束網格緩坡護岸 019 護-05-04 蜂巢圍束網格單元細目 020 護-06-01 拋石護岸 021 護-07-01 混凝土蓆墊砌石護岸 022 護-08-01 景觀石梯護岸 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