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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站檢索 -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全球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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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題:
    統包及開口工程範本
    資料來源:
    一般文件下載
    發布日期:
    2025-04-24
    容:
    六)機關、廠商、監造單位及專案管理單位之權責分工,除契約另有約定外,依招標當時工程會所訂「並於完成時,拍照留存紀錄,必要時並邀集當地管理單位現勘確認。其因延誤修復及清理,致生危害環境衛生或公共安全事件者,六)機關、廠商、監造單位及專案管理單位之權責分工,除契約另有約定外,依招標當時工程會所訂「並於完成時,拍照留存紀錄,必要時並邀集當地管理單位現勘確認。其因延誤修復及清理,致生危害環境衛生或公共安全事件者,如僱用勞工人數在三十人以上者,應填具「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單位(人員)設置(變更)報備書」,陳報勞動檢查機構備查。
  • 2.
    題:
    委託設計及監造技術服務採購範本
    資料來源:
    一般文件下載
    發布日期:
    2025-03-11
    容:
    例如原監造人力之臨時代理人)得免辦理查核,但應接受甲方或其指定之單位或人員(例如但不限於專案管理單位)全程陪同或監督管理。 甲方、乙方、施工廠商及專案管理單位之權責分工,除契約另有約定外,依招標當時工程會所訂「公有建築物施工階段契約約定權責分工表」或「公共工程施工階段契約約定權責分工表」
  • 3.
    題: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工程採購投標須知、工程採購契約範本
    資料來源:
    一般文件下載
    發布日期:
    2023-08-09
    容:
    (六)機關、廠商、監造單位及專案管理單位之權責分工,除契約另有約定外,依招標當時工程會所訂「公有建築物施工階段契約約定權責分工並於完成時,拍照留存紀錄,必要時並邀集當地管理單位現勘確認。其因延誤修復及清理,致生危害環境衛生或公共安全事件者,如僱用勞工人數在三十人以上者,應填具「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單位 ( 人員 ) 設置 ( 變更 ) 報備書」,陳報勞動檢查機構備查。編擬及提報施工計畫書(包括向主管單位及工程管理單位) 核定 審查 辦理 工契9-(四)、工契附錄1-3、2-5.
  • 4.
    題:
    集水區整體調查規劃工作參考手冊【出版年份97年】
    資料來源:
    手冊及圖書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集水區管理單位包括農委會水土保持局、林務局、經濟部水利署、 礦物局及工業局、交通部公路總局及觀光局、內政部營建署、環 保署、原住民委員會、
  • 5.
    題:
    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05年】
    資料來源:
    歷史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第五條 依第三條第一項第一款劃定之 特定水土保持區,其水庫管理單位應 將其水庫集水區位置、範圍標繪於像 片基本圖、地籍圖或林班圖,提供中 央或直轄市主管機關劃定為特定水土 保持區。 第五條 依第三條第一項第一款劃定之特定水土保持區,其水庫管理單位應將其水庫集水區位置、範圍標繪於像片基本圖、地籍圖或林班圖,提供中央或直轄市主管機關劃定為特定水土保持區。
  • 6.
    題:
    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04年】
    資料來源:
    歷史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第五條 依第三條第一項第一款劃定之 特定水土保持區,其水庫管理單位應 將其水庫集水區位置、範圍標繪於像 片基本圖、地籍圖或林班圖,提供中 央或直轄市主管機關劃定為特定水土 保持區。 第五條 依第三條第一項第一款劃定之特定水土保持區,其水庫管理單位應將其水庫集水區位置、範圍標繪於像片基本圖、地籍圖或林班圖,提供中央或直轄市主管機關劃定為特定水土保持區。
  • 7.
    題:
    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02年】
    資料來源:
    歷史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依第三條第一項第一款劃定之 特定水土保持區,其水庫管理單位應 將其水庫集水區位置、範圍標繪於像 片基本圖、第五條 依第三條第一項第一款劃定之 特定水土保持區,其水庫管理單位應 將其水庫集水區位置、範圍標繪於像 片基本圖、地籍圖或林班圖,第五條依第三條第一項第一款劃定之特定水土保持區,其水庫管理單位應將其水庫集水區位置、範圍標繪於像片基本圖、地籍圖或林班圖, 第五條依第三條第一項第一款劃定之特定水土保持區,其水庫管理單位應將其水庫集水區位置、範圍標繪於像片基本圖、地籍圖或林班圖,
  • 8.
    題:
    農村再生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03年】
    資料來源:
    歷史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既有公共設施建 設未經原權責或管理單位同意前,不得逕行予以去除、 改善或維護。千元) 建議 執行機關 維護 管理 單位 備註補助款 配合款合計 合計 件 製表人: 代表人職稱:實施內容 預估經費(千元) 建議執 行機關 維護管 理單位 優先 順序 審議結果 備註補助款配合款合計審查意見 建議經費 (千元) 建議執 行機關 維護 管理 單位 優先 順序 初審意見 工程地 點坐標 備註 補助村社區工程項目以設施減量為原則,既有公共設施建設未經原權責或管理單位同意前,不得逕行予以去除、改善或維護。
  • 9.
    題:
    水土保持手冊【出版年份94年】
    資料來源:
    歷史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4)工法配置與設計:經由前一階段之分析成果,集水區生態工法之空間配 置及其細部工程設計則為此階段之工作重點,而來自集水區管理單位及 當地居民之意見回饋,則是各工法之配置及設計工作之修正依據。
  • 10.
    題:
    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07年】
    資料來源:
    歷史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第五條 依第三條第一項第一款劃定之 特定水土保持區,其水庫管理單位應 將其水庫集水區位置、範圍標繪於像 片基本圖、地籍圖或林班圖,提供中 央或直轄市主管機關劃定為特定水土 保持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