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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題:
    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05年】
    資料來源:
    歷史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十二、其他有關全國性環境教育事項。 第三條 本法所定直轄市、縣(市)主 管機關之主管事項如下: 十、其他有關直轄市、縣(市)環境 教育事項。 第四條 中央主管機關依本法第五條規 定擬訂或變更國家環境教育綱領前, 十二、其他有關全國性環境教育事項。 第三條 本法所定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之主管事項如下: 一、直轄市、縣(市)環境教育行動方案之訂定及變更。 十、其他有關直轄市、縣(市)環境教育事項。 第四條 中央主管機關依本法第五條規定擬訂或變更國家環境教育綱領前,
  • 2.
    題:
    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04年】
    資料來源:
    歷史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十二、其他有關全國性環境教育事項。 第三條 本法所定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之主管事項如下: 一、直轄市、縣(市)環境教育行動方案之訂定及變更。 十、其他有關直轄市、縣(市)環境教育事項。 第四條 中央主管機關依本法第五條規定擬訂或變更國家環境教育綱領前,應會商相關機關,並於中央主管機關網站公告三十天,
  • 3.
    題:
    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02年】
    資料來源:
    歷史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十二、其他有關全國性環境教育事項。 第三條 本法所定直轄市、縣(市)主 管機關之主管事項如下: 十、其他有關直轄市、縣(市)環境 教育事項。 第四條 中央主管機關依本法第五條規 定擬訂或變更國家環境教育綱 十二、其他有關全國性環境教育事項。 第三條 本法所定直轄市、縣(市)主 管機關之主管事項如下: 十、其他有關直轄市、縣(市)環境 教育事項。 第四條 中央主管機關依本法第五條規 定擬訂或變更國家環境教育綱領十二、其他有關全國性環境教育事項。 第三條本法所定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之主管事項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