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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資料來源:
- 手冊及圖書
- 發布日期:
- 2024-10-24
- 內容:
- 由行政院函送各中央災 害防救業務主管機關及直轄市、縣 (市)政府據以辦理災害防救事項。 第三十二條 各級政府得為依本法執行 災害防救事項人員、受徵調之相關專 門職業、技術人員及所徵用物資之操 作人員投保相關保險。 第六十一條 執行本法災害防救事項人 員,得另發給津貼;如致傷病、身心 障礙或死亡者,依下列規定請領給付: 一、傷病者:得憑各該政府出具證明, 至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療院所治 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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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資料來源:
- 歷史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防救業務主管機關及直轄市、縣 (市)政府據以辦理災害防救事項。 前項災害防救基本計畫應定期檢央災害防救業務主管機關應依 災害防救基本計畫,就其主管災害防 救事項,擬訂災害防救業務計畫,報 請中央災害防救會報 第四十七條 執行本法災害防救事項, 致傷病、身心障礙或死亡者,依其本 358 災害防救法各中央災害防救業務主管機關及直轄市、縣(市)政府據以辦理災害防救事項。 前項災害防救基本計畫應定期檢討,中央災害防救業務主管機關應依災害防救基本計畫,就其主管災害防救事項,擬訂災害防救業務計畫,報請中央災害防救會報核定後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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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資料來源:
- 歷史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由行政院函送各中央災害防救業務主管機關及直轄市、縣(市)政府據以辦理災害防救事項。 中央災害防救業務主管機關應依災害防救基本計畫,就其主管災害防救事項,擬訂災害防救業務計畫,報請中央災害防救會報核定後實施。 第四十七條 執行本法災害防救事項,致傷病、身心障礙或死亡者,依其本職身分有關規定請領各項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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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資料來源:
- 歷史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防救業務主管機關及直轄市、縣 (市)政府據以辦理災害防救事項。 前項災害防救基本計畫應定期檢央災害防救業務主管機關應依 災害防救基本計畫,就其主管災害防 救事項,擬訂災害防救業務計畫,報 請中央災害防救會報 第四十七條 執行本法災害防救事項, 致傷病、身心障礙或死亡者,依其本 職身分有關規定請領各項給付。害防救業務主管機關及直轄市、縣 (市)政府據以辦理災害防救事項。 前項災害防救基本計畫應定期檢 討,災害防救業務主管機關應依 災害防救基本計畫,就其主管災害防 救事項,擬訂災害防救業務計畫,報 請中央災害防救會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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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資料來源:
- 歷史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由行政院函送各中央災 害防救業務主管機關及直轄市、縣 (市)政府據以辦理災害防救事項。 中央災害防救業務主管機關應依 災害防救基本計畫,就其主管災害防救 事項,擬訂災害防救業務計畫,報請中 央災害防救會報核定後實施。 第四十七條 執行本法災害防救事項, 354 災害防救法 致傷病、身心障礙或死亡者,依其本 職身分有關規定請領各項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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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資料來源:
- 歷史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由行政院函送各中央災 害防救業務主管機關及直轄市、縣 (市)政府據以辦理災害防救事項。 中央災害防救業務主管機關應依 災害防救基本計畫,就其主管災害防救 事項,擬訂災害防救業務計畫,報請中 央災害防救會報核定後實施。 第四十七條 執行本法災害防救事項人 員,得另發給津貼;如致傷病、身心 障礙或死亡者,依下列規定請領給 付;其所需費用由政府編列預算支應: 一、傷病者:得憑各該政府出具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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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資料來源:
- 歷史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由行政院函送各 中央災害防救業務主管機關及直轄 市、縣(市)政府據以辦理災害防 救事項。 中央災害防救業務主管機關應 依災害防救基本計畫,就其主管災 害防救事項,擬訂災害防救業務計 畫,報請中央災害防救會報核定後 實施。 第四十七條 執行本法災害防救事項 人員,得另發給津貼;如致傷病、 身心障礙或死亡者,依下列規定請 領給付;其所需費用由政府編列預 算支應: 一、傷病者:得憑各該政府出具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