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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題:
    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12年】
    資料來源:
    手冊及圖書
    發布日期:
    2024-10-24
    容:
    三、漁塭之開發,除應加強開挖整地 作業之水土保持處理與維護外, 應以不妨礙水利、 四、農田、漁塭受災救助。 第五條 災害救助對象如下: 一、死亡救助: (一) 六、農田、漁塭受災救助:因受災致 無法耕種或養殖者。 前項第三款所稱自行負擔之醫療 費用,指依全民健康保險法規定應自 行負擔之費用及不在全民健康保險傷亡人 數、房屋損失數目及農田、漁塭受災 情形,由鄉(鎮、市、區)公所報請直 轄市、 七、漁塭受災救助: (一) 每戶魚塭流失、埋沒面積應 達○.○五公頃以上;塭堤 崩塌應達六立方公尺以上。
  • 2.
    題:
    農村食農教育共學手冊【出版年份113年】
    資料來源:
    手冊及圖書
    發布日期:
    2024-10-24
    容:
    □養殖漁業(漁塭、淺海養殖).............□畜牧場(禽、畜) 空間場域類型包含:農場、牧場、漁港、漁塭、林下空間、潮間帶、活動 中心、社區廚房、農漁市場、農漁會超市(蜂蜜) ☐ 海洋漁業 ☐ 養殖漁業 ( 漁塭、淺海養殖) ☐ 畜牧場(禽、畜) ☐ 其他(請說明: _______ 空間場域類型包含:農場、牧場、漁港、漁塭、林下空間、潮間帶、活動中心、社區廚房、農漁市場、林下經濟作物、蜂蜜) ☐海洋漁業 ☐養殖漁業(漁塭、淺海養殖) ☐畜牧場(禽、畜) ☐其他(請說明:
  • 3.
    題:
    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05年】
    資料來源:
    歷史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第四十四條之七 災區之農地、漁塭與 其他農業相關設施向金融機構貸款之 擔保品全部毀損或滅失者, 二十、鹽田、漁塭區:百分之五。 二十一、倉庫區:百分之七十。 二十二、 四、農田、漁塭之受災救助。 第四條 災害救助對象如下: 一、死亡救助:因災致死或因災致重 傷而死亡者。 六、農田、漁塭救助:因受災致無法 耕種或養殖者。 前項第四款所稱受災戶,指災害 發生時已在現址辦妥戶籍登記,受災 戶數、人口、傷亡人數、房屋損失數 目及農田、漁塭受災情形,由鄉(鎮、 市、區)公所報請直轄市、縣(市)
  • 4.
    題:
    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04年】
    資料來源:
    歷史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四、農田、漁塭之受災救助。 第四條 災害救助對象如下: 一、死亡救助: 六、農田、漁塭救助:因受災致無法 耕種或養殖者。 前項第四款所稱受災戶,指災害 發生時已在現址辦妥戶籍登記,人口、傷亡人數、房屋損失數 目及農田、漁塭受災情形,由鄉(鎮、 市、區)公所報請直轄市、縣(市) 政府派員前往督勘及撥款辦理救助。 五、農田、漁塭救助金:由實際從事 耕作、養殖之農漁戶具領。 第八條 災害救助金, 四、農田、漁塭之受災救助。 第四條 災害救助對象如下: 一、死亡救助:因災致死或因災致重傷而死亡者。
  • 5.
    題:
    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02年】
    資料來源:
    歷史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四、農田、漁塭之受災救助。 第四條 災害救助對象如下: 一、死亡救助: 六、農田、漁塭救助:因受災致無法 耕種或養殖者。 前項第四款所稱受災戶,指災害 發生時已在現址辦妥戶籍登記,人口、傷亡人數、房屋損失數 目及農田、漁塭受災情形,由鄉(鎮、 市、區)公所報請直轄市、縣(市) 政府派員前往督勘及撥款辦理救助。 五、農田、漁塭救助金:由實際從事 耕作、養殖之農漁戶具領。 第八條 災害救助金, 三、漁塭之開發,除應加強開挖整地 作業之水土保持處理與維護外, 應以不妨礙水利、
  • 6.
    題:
    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07年】
    資料來源:
    歷史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四、農田、漁塭之受災救助。 第四條 災害救助對象如下: 一、死亡救助: 六、農田、漁塭救助:因受災致無法 耕種或養殖者。 前項第四款所稱受災戶,指災害 發生時已在現址辦妥戶籍登記,人口、傷亡人數、房屋損失數 目及農田、漁塭受災情形,由鄉(鎮、 市、區)公所報請直轄市、縣(市) 政府派員前往督勘及撥款辦理救助。 五、農田、漁塭救助金:由實際從事 耕作、養殖之農漁戶具領。 第八條 災害救助金, 三、漁塭之開發,除應加強開挖整地 作業之水土保持處理與維護外, 應以不妨礙水利、
  • 7.
    題:
    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09年】
    資料來源:
    歷史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四、農田、漁塭之受災救助。 第四條 災害救助對象如下: 一、死亡救助: 六、農田、漁塭救助:因受災致無法 耕種或養殖者。 前項第四款所稱受災戶,指災 害發生時已在現址辦妥戶籍登記,人口、傷亡人數、房屋損失數 目及農田、漁塭受災情形,由鄉(鎮、 市、區)公所報請直轄市、縣(市) 政府派員前往督勘及撥款辦理救助。 五、農田、漁塭救助金:由實際從事 耕作、養殖之農漁戶具領。 第八條 災害救助金, 三、漁塭之開發,除應加強開挖整地 作業之水土保持處理與維護外, 應以不妨礙水利、
  • 8.
    題:
    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10年】
    資料來源:
    歷史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四、農田、漁塭之受災救助。 第四條 災害救助對象如下: 一、死亡救助: 六、農田、漁塭救助:因受災致無 法耕種或養殖者。 前項第四款所稱受災戶,指災 害發生時已在現址辦妥戶籍登記,人口、傷亡人數、 房屋損失數目及農田、漁塭受災情 形,由鄉(鎮、市、區)公所報請 直轄市、縣(市) 五、農田、漁塭救助金:由實際從 事耕作、養殖之農漁戶具領。 第八條 災害救助金,由災害發生地 之直轄市、 三、漁塭之開發,除應加強開挖整 地作業之水土保持處理與維護 外,應以不妨礙水利、危害河 川安全及地下水資源為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