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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資料來源:
- 手冊及圖書
- 發布日期:
- 2024-10-24
- 內容:
- 應先報請各區域計 畫擬定機關審議者,應先擬具水土保 持規劃書,申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送 該區域計畫擬定機水土保持規劃書得與環境影響 評估平行審查。 第一項各款行為,屬中央主管機 關指定之種類,第十四條之一 主管機關依第十二條規 定審核水土保持計畫或水土保持規劃 書,應收取審查費;其費額,由中央 主管機關定之。 依第十二條規定擬具之水土保持 計畫、水土保持規劃書或簡易水土保 持申報書,其內容、申請程序、係指水土保持計畫、簡易水土保 持申報書及水土保持規劃書。 第三條 於山坡地或森林區內從事本法 第十二條第一項各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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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資料來源:
- 單一窗口表單下載
- 發布日期:
- 2023-08-03
- 內容:
- 書件 名稱 □水土保持計畫 □水土保持規劃書 實施地點及 土地標示 縣( 書件 名稱 □水土保持計畫 □水土保持規劃書 實施地點及 土地標示 縣(市) 鄉( 電話 書件 名稱 □水土保持計畫 □水土保持規劃書 實施地點及 土地標示 縣(市) 鄉(樓 電話 書件 名稱 □水土保持計畫 □水土保持規劃書 實施地點及 土地標示 縣(市) 鄉(鎮、市、巷 弄 號 樓 電話 書件 名稱 □水土保持計畫 □水土保持規劃書 實施地點及 土地標示 縣(市) 鄉(鎮、市、區) 村(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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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資料來源:
- 歷史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應先報請各區域計 畫擬定機關審議者,應先擬具水土保 持規劃書,申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送 該區域計畫擬定機水土保持規劃書得與環境影響 評估平行審查。 第一項各款行為,屬中央主管機 關指定之種類,第十四條之一 主管機關依第十二條規 定審核水土保持計畫或水土保持規劃 書,應收取審查費;其費額,由中央 主管機關定之。 依第十二條規定擬具之水土保持 計畫、水土保持規劃書或簡易水土保 持申報書,其內容、申請程序、係指水土保持計畫、簡易水土保 持申報書及水土保持規劃書。 第三條 於山坡地或森林區內從事本法 第十二條第一項各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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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資料來源:
- 歷史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應先報請各區域計 畫擬定機關審議者,應先擬具水土保 持規劃書,申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送 該區域計畫擬定機水土保持規劃書得與環境影響 評估平行審查。 第一項各款行為,屬中央主管機 關指定之種類,第十四條之一 主管機關依第十二條規 定審核水土保持計畫或水土保持規劃 書,應收取審查費;其費額,由中央 主管機關定之。 依第十二條規定擬具之水土保持 計畫、水土保持規劃書或簡易水土保 持申報書,其內容、申請程序、係指水土保持計畫、簡易水土保 持申報書及水土保持規劃書。 第三條 於山坡地或森林區內從事本法 第十二條第一項各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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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資料來源:
- 歷史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應先報請各區域計 畫擬定機關審議者,應先擬具水土保 持規劃書,申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送 該區域計畫擬定機水土保持規劃書得與環境影響 評估平行審查。 第一項各款行為,屬中央主管機 關指定之種類,第十四條之一 主管機關依第十二條規 定審核水土保持計畫或水土保持規劃 書,應收取審查費;其費額,由中央 主管機關定之。 依第十二條規定擬具之水土保持 計畫、水土保持規劃書或簡易水土保 持申報書,其內容、申請程序、 第四條 水土保持規劃書之審查費額如 下: 一、規劃面積未滿二公頃者:新臺幣 十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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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資料來源:
- 歷史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應先報請各區域計 畫擬定機關審議者,應先擬具水土保 持規劃書,申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送 該區域計畫擬定機水土保持規劃書得與環境影響 評估平行審查。 第一項各款行為,屬中央主管機 關指定之種類,第十四條之一 主管機關依第十二條規 定審核水土保持計畫或水土保持規劃 書,應收取審查費;其費額,由中央 主管機關定之。 依第十二條規定擬具之水土保持 計畫、水土保持規劃書或簡易水土保 持申報書,其內容、申請程序、係指水土保持計畫、簡易水土保 持申報書及水土保持規劃書。 第三條 於山坡地或森林區內從事本法 第十二條第一項各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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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資料來源:
- 歷史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應先報請各區域計 畫擬定機關審議者,應先擬具水土保 持規劃書,申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送 該區域計畫擬定機水土保持規劃書得與環境影響 評估平行審查。 第一項各款行為,屬中央主管機 關指定之種類,第十四條之一 主管機關依第十二條規 定審核水土保持計畫或水土保持規劃 書,應收取審查費;其費額,由中央 主管機關定之。 依第十二條規定擬具之水土保持 計畫、水土保持規劃書或簡易水土保 持申報書,其內容、申請程序、係指水土保持計畫、簡易水土保 持申報書及水土保持規劃書。 第三條 於山坡地或森林區內從事本法 第十二條第一項各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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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資料來源:
- 歷史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應先報請各區 域計畫擬定機關審議者,應先擬具 水土保持規劃書,申請目的事業主 管機關送該區域計畫擬定機水土保持規劃書 得與環境影響評估平行審查。 第一項各款行為,屬中央主管 機關指定之種類,主管機關依第十二條 規定審核水土保持計畫或水土保持 規劃書,應收取審查費;其費額, 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依第十二條規定擬具之水土保 持計畫、水土保持規劃書或簡易水 土保持申報書,其內容、申請程序、 審核程序、係指水土保持計畫、簡易水土 保持申報書及水土保持規劃書。 第三條 於山坡地或森林區內從事本法 第十二條第一項各款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