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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站檢索 -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全球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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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題:
    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12年】
    資料來源:
    手冊及圖書
    發布日期:
    2024-10-24
    容:
    電話聯繫村里長或村里幹 事,轉知當地民眾提早疏散。 3. 協調疏散交通工具、撤離時 間及集合地點。 以自動簡訊系統通知建 檔有案之地方政府災害 業務承辦人與村里長 道路搶通 2. 警戒區域人力支援(警政署) 民眾疏散避難與收容 電話聯繫村里長(消防 署、警政署、民政司) 協助弱勢族群疏散(消防 署、警政署、民政司) 強制疏散(避難收容處所整備與疏散避 難人員編組 民眾疏散避難與收容 電話聯繫村里長 協助弱勢族群疏散 收容安置 7.
  • 2.
    題:
    土石流潛勢溪流劃設作業流程與方法
    資料來源:
    一般文件下載
    發布日期:
    2023-10-25
    容:
    保全住戶與土 石流歷史災害、堆積土石及崩塌等情形,勘查時應會同鄉(鎮、市、區)公所、村里長, 並視需要會同林業及自然保育署或本署所屬分署辦理。由本署邀請相關專家學者、直轄市或縣(市)政府、 鄉(鎮、市、區)公所、村里長與所屬分署承辦人員進行現地勘查後,依土石流潛勢溪流現地 勘查作業辦理,即完成第二階段。
  • 3.
    題:
    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05年】
    資料來源:
    歷史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前項通知無法送達時,得寄存於 當地村里長處,並於本機關公告處公 告之。 電話聯繫村里長或村里幹 事,轉知當地民眾提早疏散。 3. 協調疏散交通工具、撤離時 間及集合地點。警政署) 民眾疏散避難與收容 電話聯繫村里長(消防署、警政 署、民政司) 協助弱勢族群疏散(消防署、警 政署、難處所整備與疏散避難人員編 組 民眾疏散避難與收容 電話聯繫村里長 協助弱勢族群疏散 收容安置 7.直轄市或縣(市) 政府、鄉(鎮、市、區)公所、村里長與所屬 分局承辦人員進行現地勘查後,依土石流潛勢 溪流現場調查作業辦理,
  • 4.
    題:
    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04年】
    資料來源:
    歷史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政府、鄉(鎮、市、區)公所、村里長與所屬 分局承辦人員進行現地勘查後,依土石流潛勢 溪流現場調查作業政府、鄉(鎮、 市、區)公所、村里長與所屬分局承辦人員進 行會勘,判定後之處理方式如下: 電話聯繫村里長或村里幹 事,轉知當地民眾提早疏散。 3. 協調疏散交通工具、撤離時 間及集合地點。是否為特定區域 或安全堪虞地區 是否 先期疏散 村里長優先掌握弱勢住戶(病患、老 弱、幼童、行動不便)及保全戶名冊 鄉鎮公所通知村里長,運用村里資源對 區內弱勢家戶發佈疏散訊息 ,並勸告其 他居民自主疏散 協調疏散交通工具、
  • 5.
    題:
    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02年】
    資料來源:
    歷史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電話聯繫村里長或村里幹 事,轉知當地民眾提早疏散。 3. 協調疏散交通工具、警政署) 民眾疏散避難與收容 電話聯繫村里長(消防署、警政 署、民政司) 協助弱勢族群疏散(消防署、難處所整備與疏散避難人員編 組 民眾疏散避難與收容 電話聯繫村里長 協助弱勢族群疏散 收容安置 7. 前項通知無法送達時,得寄存於 當地村里長處,並於本機關公告處公 告之。 電話聯繫村里長或村里幹 事,轉知當地民眾提早疏散。 3. 協調疏散交通工具、撤離時 間及集合地點。
  • 6.
    題:
    農村再生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03年】
    資料來源:
    歷史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社區村里長、理事長等幹部(三至五位)於該講師課程 結束後,應填寫課程執行滿意度考核問卷 (E-T04), 做為評鑑查核依據。社區村里長、理事長等幹部(三至五位)於該講師課程結束後,應填寫課程執行滿意度考核問卷 (E-T04),做為評鑑查核依據。
  • 7.
    題:
    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07年】
    資料來源:
    歷史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政府、鄉(鎮、市、區)公所、村里長與所屬 分局承辦人員進行現地勘查後,依土石流潛勢 溪流現場調查作業辦政府、鄉(鎮、 市、區)公所、村里長與所屬分局承辦人員進 行會勘,判定後之處理方式如下: 電話聯繫村里長或村里幹 事,轉知當地民眾提早疏散。 3. 協調疏散交通工具、警政署) 民眾疏散避難與收容 電話聯繫村里長(消防署、警政 署、民政司) 協助弱勢族群疏散(消防署、警 政署、避難處所整備與疏散避難人員編 組 民眾疏散避難與收容 電話聯繫村里長 協助弱勢族群疏散 收容安置 7.
  • 8.
    題:
    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09年】
    資料來源:
    歷史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勘查時應會同鄉(鎮、市、區) 公所、村里長,並視需要會同林務局或本 局所屬分局辦理。市)政府、 鄉(鎮、市、區)公所、村里長與所屬分局承 辦人員進行現地勘查後,依土石流潛勢溪流現 地 勘查作業辦理, 政府、鄉(鎮、市、區)公所、村里長與所屬 分局承辦人員進行現地勘查後,依土石流潛勢 溪流現場調查作業辦理, 電話聯繫村里長或村里幹 事,轉知當地民眾提早疏散。 3. 協調疏散交通工具、警政署) 民眾疏散避難與收容 電話聯繫村里長(消防署、警政 署、民政司) 協助弱勢族群疏散(消防署、
  • 9.
    題:
    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10年】
    資料來源:
    歷史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勘查時應會同鄉 (鎮、市、區)公所、村里長,並視需 要會同林務局或本局所屬分局辦理。市) 政府、鄉(鎮、市、區)公所、村里長與所屬 分局承辦人員進行現地勘查後,依土石流潛勢 溪流現地 勘查作業辦理, 電話聯繫村里長或村里幹 事,轉知當地民眾提早疏 散。 3. 協調疏散交通工具、是否為特定區域 或安全堪虞地區 是否 先期疏散 村里長優先掌握弱勢住戶(病患、老 弱、幼童、行動不便)及保全戶名冊 鄉鎮公所通知村里長,運用村里資源對 區內弱勢家戶發佈疏散訊息 ,並勸告其 他居民自主疏散 協調疏散交通工具、
  • 10.
    題:
    水土保持手冊【出版年份94年】
    資料來源:
    歷史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產業經濟及土地利用:至當地鄉鎮市公所農業課等相關機構蒐集資料, 並至當地進行實地的訪查,瞭解當地的產業特色,再商請當地村里長或 社區協會代表提供必要之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