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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資料來源:
- 手冊及圖書
- 發布日期:
- 2024-10-24
- 內容:
- 第七條 農村生態區之劃定,以維護環 境敏感地區與保育農村自然生態環境 為原則,且不得影響農村特有資源、 二、環境敏感地區。 三、其他依法應予禁止開發之區域。 第八條 農村文化區之劃定,有位於森林區、水庫集水區、水質水 量保護區、地質敏感地區、濕地、自 然保留區、特定水土保持區、野生動 物保護區、是否位於山崩與地滑地質敏感地區…等環境敏感地區。 2.位於國家公園範圍內,應請國家公園主管機關就申請用 地及其既有設施、擬興建設施,是否符合該國家公園土 地使用管制規定表示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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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資料來源:
- 歷史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第七條 農村生態區之劃定,以維護環 境敏感地區與保育農村自然生態環境 為原則,且不得影響農村特有資源、 二、環境敏感地區。 三、其他依法應予禁止開發之區域。 第八條 農村文化區之劃定, 第七條 農村生態區之劃定,以維護環境敏感地區與保育農村自然生態環境為原則,且不得影響農村特有資源、 二、環境敏感地區。 三、其他依法應予禁止開發之區域。 第八條 農村文化區之劃定,依前條規定擬具之興辦事業計畫不得位於區域計畫規定之第一級環境敏感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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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資料來源:
- 歷史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第七條 農村生態區之劃定,以維護環 境敏感地區與保育農村自然生態環境 為原則,且不得影響農村特有資源、 二、環境敏感地區。 三、其他依法應予禁止開發之區域。 第八條 農村文化區之劃定,第九款所定之土地 分區使用計畫,包括土地使用基本方 針、環境敏感地區、土地使用計畫、 土地使用分區劃定及檢討等相關事 前項所定環境敏感地區,包括天 然災害、生態、文化景觀、資源生產 及其他環境敏感等地區。但一定規模以上、性質特殊、 位於環境敏感地區或其他經中央主管 機關指定者,應由中央主管機關審議 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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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資料來源:
- 歷史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第 七 條 農村生態區之劃定,以維護環境敏感地區與保育農村 自然生態環境為原則,且不得影響農村特有資源、 二、環境敏感地區。 三、其他依法應予禁止開發之區域。 第 八 條 農村文化區之劃定,以維護農村歷史文化及延續特色 建築物為原則, 第 七 條 農村生態區之劃定,以維護環境敏感地區與保育農村自然生態環境為原則,且不得影響農村特有資源、生態復育及永續發展。 二、環境敏感地區。 三、其他依法應予禁止開發之區域。 第 八 條 農村文化區之劃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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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資料來源:
- 手冊及圖書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農村生態區 (a) 以維護環境敏感地區與保育農村自然生 態環境為劃設原則。 農村 生態區 以維護環境敏感地區與保育農村自 然生態環境為原則,且不得影響農村 特有資源、生態復育及永續發展。 環境敏感地區。 3. 其他依法應予禁止開發之 區域。 農村 文化區 以維護農村歷史文化及延續特色建農村生態區 農村生態區之劃定,以維護環境敏感地區與保育農村自 然生態環境為原則,依環境資料表(詳圖x、 第7條 農村生態區之劃定,以維護環境敏感地區與保育農村自然生態環境為原則,且不得影響農 村特有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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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標題:
- 水土保持手冊【出版年份94年】
- 資料來源:
- 歷史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地層滑動與邊坡崩塌 於舊地滑地、斷層破碎帶、順向坡或崖錐等敏感地區進行開發,或開挖整 地方式及施工方法不當,常因自然坡面之擾動而引起地層滑動與邊坡崩塌 等災害。環境敏感地區,適當的 減少車道數量及寬度。 e.建立監測系統。 ○3廊道類型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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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資料來源:
- 歷史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第七條 農村生態區之劃定,以維護環 境敏感地區與保育農村自然生態環境 為原則,且不得影響農村特有資源、 二、環境敏感地區。 三、其他依法應予禁止開發之區域。 第八條 農村文化區之劃定,主管機關 應蒐集、協調及整合國土規劃基礎資 訊與環境敏感地區等相關資料,各有 關機關應配合提供;中央主管機關並 應定期從事國土申請區位若位屬附表一之二環境 敏感地區者,應經各項環境敏感 地區之中央法令規定之目的事業 主管機關同意。 三、興辦事業計畫經目的事業主管機 關核准或原則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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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資料來源:
- 歷史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第七條 農村生態區之劃定,以維護環 境敏感地區與保育農村自然生態環境 為原則,且不得影響農村特有資源、 二、環境敏感地區。 三、其他依法應予禁止開發之區域。 第八條 農村文化區之劃定,主管機關 應蒐集、協調及整合國土規劃基礎資 訊與環境敏感地區等相關資料,各有 關機關應配合提供;中央主管機關並 應定期從事國土申請區位若位屬附表一之二環境 敏感地區者,應經各項環境敏感 地區之中央法令規定之目的事業 主管機關同意。 三、興辦事業計畫經目的事業主管機 關核准或原則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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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資料來源:
- 歷史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第七條 農村生態區之劃定,以維護 環境敏感地區與保育農村自然生態 環境為原則,且不得影響農村特有 二、環境敏感地區。 三、其他依法應予禁止開發之區域。 第八條 農村文化區之劃定,主管機 關應蒐集、協調及整合國土規劃基 礎資訊與環境敏感地區等相關資料, 各有關機關應配合提供;中央主管 機關並應定期從事國土利用現申請區位若位屬附表一之二環 境敏感地區者,應經各項環境 敏感地區之中央法令規定之目 的事業主管機關同意。 三、興辦事業計畫經目的事業主管 機關核准或原則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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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資料來源:
- 歷史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協調及整合國土規劃基礎資 訊與環境敏感地區等相關資料,各有 關機關應配合提供;中央主管機關並分區使用計畫,包括土地使用基本方 針、環境敏感地區、土地使用計畫、 土地使用分區劃定及檢討等相關事 項。 前項所定環境敏感地區,包括天 然災害、生態、文化景觀、資源生產 及其他環境敏感等地區。但一定規模以上、性質特殊、 位於環境敏感地區或其他經中央主管 機關指定者,應由中央主管機關審議 許可。 第一項所定一定規模、性質特 殊、位於環境敏感地區,由中央主管 機關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