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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題:
    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12年】
    資料來源:
    手冊及圖書
    發布日期:
    2024-10-24
    容:
    第五十八條 引水工程經過私人土地, 致受有損害時,土地所有權人得要求 興辦水利事業人賠償其損失,或收買 其土地,但能即時回復原狀,且回復 後並無損害者,
  • 2.
    題:
    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05年】
    資料來源:
    歷史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第五十八條 引水工程經過私人土地, 水利法 317 致受有損害時,土地所有權人得要求 興辦水利事業人賠償其損失,或收買 其土地,但能即時回復原狀, 第五十八條 引水工程經過私人土地,致受有損害時,土地所有權人得要求興辦水利事業人賠償其損失,或收買其土地,但能即時回復原狀,且回復後並無損害者,
  • 3.
    題:
    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04年】
    資料來源:
    歷史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第五十八條 引水工程經過私人土地,致受有損害時,土地所有權人得要求興辦水利事業人賠償其損失,或收買其土地,但能即時回復原狀,且回復後並無損害者,
  • 4.
    題:
    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02年】
    資料來源:
    歷史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第五十八條 引水工程經過私人土地, 致受有損害時,土地所有權人得要求 興辦水利事業人賠償其損失, 第五十八條 引水工程經過私人土地, 致受有損害時,土地所有權人得要求 興辦水利事業人賠償其損失,或收買 其土地, 第五十八條引水工程經過私人土地,致受有損害時,土地所有權人得要求興辦水利事業人賠償其損失,或收買其土地,但能即時回復原狀, 第五十八條引水工程經過私人土地,致受有損害時,土地所有權人得要求興辦水利事業人賠償其損失,或收買其土地,但能即時回復原狀,
  • 5.
    題:
    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07年】
    資料來源:
    歷史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第五十八條 引水工程經過私人土地, 致受有損害時,土地所有權人得要求 水利法 317 興辦水利事業人賠償其損失,或收買 其土地,但能即時回復原狀,
  • 6.
    題:
    水土保持單元叢書系列【出版年份108年】
    資料來源:
    手冊及圖書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經濟部水利署(2007),「曾文水庫越域引水工程計畫攔河堰與沉砂池設計 要領硏擬」,成果報告。 二、 流量為 0 的確認 引水工程、河川改道或自然斷流等因素可能造成流量為0 之 情況,若該河川無上述情況時應重新率定曲線。
  • 7.
    題:
    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09年】
    資料來源:
    歷史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第五十八條 引水工程經過私人土地, 致受有損害時,土地所有權人得要求 水利法 363 興辦水利事業人賠償其損失,或收買 其土地,但能即時回復原狀,
  • 8.
    題:
    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10年】
    資料來源:
    歷史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第五十八條 引水工程經過私人土 地,致受有損害時,土地所有權人 得要求興辦水利事業人賠償其損失, 或收買其土地,但能即時回復原狀, 且回復後並無損害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