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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資料來源:
- 手冊及圖書
- 發布日期:
- 2024-10-24
- 內容:
- 並視市 場需要,輔導設立適當規模之農產專 業區,實施計畫產、製、儲、銷。第四十八條 中央主管機關會同有關主 管機關,對各種農產品或農產加工 品,得實施計畫產銷,並協調農業生 產、製造、運銷各業間之利益。 四、經營方法或作業計畫,包括實施 計畫產、製、儲、銷。 五、加強農民組織及教育訓練計畫。 第二十條 中央主管機關為依本條例第 四十八條規定,對特定農產品或農產 加工品實施計畫產銷,得會同有關機 關為下列之措施: 一、訂定生產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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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資料來源:
- 歷史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輔導設立適當規模之農產專 業區,實施計畫產、製、儲、銷。 農產專業區內,政府指定興建之管機關會同有關主 管機關,對各種農產品或農產加工 品,得實施計畫產銷,並協調農業生 產、製造、運銷各業間之利益。 四、經營方法或作業計畫,包括實施 計畫產、製、儲、銷。 五、加強農民組織及教育訓練計畫。管機關為依本條例第 四十八條規定,對特定農產品或農產 加工品實施計畫產銷,得會同有關機 關為下列之措施: 一、並視市場需要,輔導設立適當規模之農產專業區,實施計畫產、製、儲、銷。 農產專業區內,政府指定興建之公共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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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資料來源:
- 歷史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並視市場需要,輔導設立適當規模之農產專業區,實施計畫產、製、儲、銷。 農產專業區內,政府指定興建之公共設施,中央主管機關會同有關主管機關,對各種農產品或農產加工品,得實施計畫產銷,並協調農業生產、製造、運銷各業間之利益。 四、經營方法或作業計畫,包括實施計畫產、製、儲、銷。 五、加強農民組織及教育訓練計畫。 第二十條 中央主管機關為依本條例第四十八條規定,對特定農產品或農產加工品實施計畫產銷,得會同有關機關為下列之措施: 一、訂定生產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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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資料來源:
- 歷史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輔導設立適當規模之農產專 業區,實施計畫產、製、儲、銷。 農產專業區內,政府指定興建之管機關會同有關主 管機關,對各種農產品或農產加工 品,得實施計畫產銷,並協調農業生 產、製造、運銷各業間之利益。 四、經營方法或作業計畫,包括實施 計畫產、製、儲、銷。 五、加強農民組織及教育訓練計畫。管機關為依本條例第 四十八條規定,對特定農產品或農產 加工品實施計畫產銷,得會同有關機 關為下列之措施: 一、並視市 場需要,輔導設立適當規模之農產專 業區,實施計畫產、製、儲、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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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資料來源:
- 歷史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中央主管機關會同有關主管機關,對各種農產品 產加工品,得實施計畫產銷, 產、製造、運銷各業間之利益。 中央主管機關會同有關主管機關,對各種農產品產加工品,得實施計畫產銷, 主管機關應會同有關機關,協助農民或農民團體 用辦法,由行政院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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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資料來源:
- 歷史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生產環境及發 展需要,規劃農業生產區域,並視市 場需要,輔導設立適當規模之農產專 業區,實施計畫產、製、儲、銷。 第四十八條 中央主管機關會同有關主 管機關,對各種農產品或農產加工 品,得實施計畫產銷,並協調農業生 產、製造、運銷各業間之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