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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標題:
- 統包及開口工程範本
- 資料來源:
- 一般文件下載
- 發布日期:
- 2025-04-24
- 內容:
- 應隨時注意開挖區及鄰近地質及地下水位之變化,並採必要之安全措施;拆除壓力構件時,應俟壓力完全解除,方得拆除護材。如有無湧水,土壤含水狀況、地層凍結狀況及其變化等),並根據檢查結果採取必要之安全措施,於安全無慮後始得復工。挖掘道路、管溝、坑洞等未依規定做好各項安全措施。 每次 十、環境保護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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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資料來源:
- 手冊及圖書
- 發布日期:
- 2024-10-24
- 內容:
- 於作好水土保持處理與維護及 相關安全措施下,得繼續其開發、經 營或使用行為。二)安全管理 說明用地變更使用範圍之安全 措施與緊急防災應變規劃,包括 平時安全管理、緊急疏散計畫及 災害處理通報系統。 第一百三十七條 (施工區安全措施) 施工區應標示施工範圍,並於鄰近 房舍或道路穿越之沿線設置適當安全有損壞未 能修復前,應加設警告標誌 及臨時安全措施。 3. 清除小橋、涵管進出口及排 水道之淤泥、土保持申報書時,該變更部分應即時 停工,做好安全措施,並於主管機關 依前條規定完成水土保持計畫或簡易 水土保持申報書變更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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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資料來源:
- 一般文件下載
- 發布日期:
- 2023-08-09
- 內容:
- 應隨時注意開挖區及鄰近地質及地下水位之變化,並採必要之安全措施;拆除壓力構件時,應俟壓力完全解除,方得拆除護材。如有無湧水,土壤含水狀況、地層凍結狀況及其變化等),並根據檢查結果採取必要之安全措施,於安全無慮後始得復工。挖掘道路、管溝、坑洞等未依規定做好各項安全措施。 每次 十、環境保護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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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資料來源:
- 歷史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於作好水土保持處理與維護及 相關安全措施下,得繼續其開發、經 營或使用行為。保持計畫或簡易水 土保持申報書時,該變更部分應即時 停工,做好安全措施,並於主管機關 依前條規定完成水土保持計畫或簡易 第一百三十七條 (施工區安全措施) 施工區應標示施工範圍,並於鄰 近房舍或道路穿越之沿線設置適當安保持計畫在提送及審核期間,於作好水土保持處理與維護及相關安全措施下,得繼續其開發、經營或使用行為。土保持計畫或簡易水土保持申報書時,該變更部分應即時停工,做好安全措施,並於主管機關依前條規定完成水土保持計畫或簡易水土保持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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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資料來源:
- 歷史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持計畫在提送及審核 期間,於作好水土保持處理與維護及 相關安全措施下,得繼續其開發、經 營或使用行為。變更水土保持計畫或簡易水 土保持申報書時,該變更部分應即時 停工,做好安全措施,並於主管機關 依前條規定完成水土保持計畫或簡易 水土保持申報書變更設計審水土保持計畫在提送及審核期間,於作好水土保持處理與維護及相關安全措施下,得繼續其開發、經營或使用行為。變更水土保持計畫或簡易水土保持申報書時,該變更部分應即時停工,做好安全措施,並於主管機關依前條規定完成水土保持計畫或簡易水土保持申報書變更設計審查或同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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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資料來源:
- 歷史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於作好水土保持處理與維護及 相關安全措施下,得繼續其開發、經 營或使用行為。保持計畫或簡易水 土保持申報書時,該變更部分應即時 停工,做好安全措施,並於主管機關 依前條規定完成水土保持計畫或簡易 第一百三十七條 (施工區安全措施) 施工區應標示施工範圍,並於鄰 近房舍或道路穿越之沿線設置適當安畫在提送及審核 期間,於作好水土保持處理與維護及 相關安全措施下,得繼續其開發、經 營或使用行為。 第一百三十七條 (施工區安全措施) 施工區應標示施工範圍,並於鄰 近房舍或道路穿越之沿線設置適當安 全圍籬或豎立警告標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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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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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資料來源:
- 歷史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前項水土保持計畫在提送及審核 期間,於作好水土保持處理與維護及 相關安全措施下,得繼續其開發、經 營或使用行為。 第二十條 變更水土保持計畫或簡易水 土保持申報書時,該變更部分應即時 停工,做好安全措施,並於主管機關 依前條規定完成水土保持計畫或簡易 水土保持申報書變更設計審查或同意 免辦理變更設計後, 第一百三十七條 (施工區安全措施) 水土保持技術規範 225 施工區應標示施工範圍,並於鄰 近房舍或道路穿越之沿線設置適當安 全圍籬或豎立警告標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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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資料來源:
- 歷史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保持計畫在提送及審核 期間,於作好水土保持處理與維護及 相關安全措施下,得繼續其開發、經 營或使用行為。變更水土保持計畫或簡易水 土保持申報書時,該變更部分應即時 停工,做好安全措施,並於主管機關 依前條規定完成水土保持計畫或簡易 水土保持申報書變更設計 第一百三十七條 (施工區安全措施) 施工區應標示施工範圍,並於鄰 近房舍或道路穿越之沿線設置適當安 全圍籬或豎立警告標示,如有損壞 未能修復前,應加設警告標 誌及臨時安全措施。 3. 清除小橋、涵管進出口及排 水道之淤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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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資料來源:
- 歷史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保持計畫在提送及審 核期間,於作好水土保持處理與維 護及相關安全措施下,得繼續其開 發、經營或使用行為。變更水土保持計畫或簡易水 土保持申報書時,該變更部分應即 時停工,做好安全措施,並於主管 機關依前條規定完成水土保持計畫 或簡易水土保持申報書變更設計 第一百三十七條 (施工區安全措施) 施工區應標示施工範圍,並於 鄰近房舍或道路穿越之沿線設置適 當安全圍籬或豎立警告標示,如有損 壞未能修復前,應加設警 告標誌及臨時安全措施。 3. 清除小橋、涵管進出口及 排水道之淤泥、雜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