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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題:
    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12年】
    資料來源:
    手冊及圖書
    發布日期:
    2024-10-24
    容:
    直轄市、縣(市)政府及鄉(鎮、 市)、山地原住民區公所應依地方制度 法第十八條第十一款第二目、第十九 條第十一款第二目、第二十條第七款 第一目、第八十三條之三第七款第一 目及本法規定, 自治區之自治權限及財政,除本法 及自治相關法律另有規定外,準用地方 制度法、財政收支劃分法及其他法律有 關縣 (市) 之規定。
  • 2.
    題:
    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04年】
    資料來源:
    歷史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直轄市、縣(市)政府及鄉(鎮、市)公所應依地方制度法第十八條第十一款第二目、第十九條第十一款第二目、第二十條第七款第一目及本法規定,分別辦理直轄市、縣(市)及鄉(鎮、市)之災害防救自治事項。 自治區之自治權限及財政,除本法及自治相關法律另有規定外,準用地方制度法、財政收支劃分法及其他法律有關縣 (市) 之規定。
  • 3.
    題:
    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02年】
    資料來源:
    歷史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政府及鄉(鎮、 市)公所應依地方制度法第十八條第 十一款第二目、第十九條第十一款第 二目、除本 法及自治相關法律另有規定外,準用 地方制度法、財政收支劃分法及其他 法律有關縣 (市)七條補助地方事項及經費負擔規定之 限制,亦不受地方制度法第七十六條 代行處理程序及經費負擔規定之限 制。縣(市)政府及鄉(鎮、 市)公所應依地方制度法第十八條第 十一款第二目、第十九條第十一款第 二目、除本 法及自治相關法律另有規定外,準用 地方制度法、財政收支劃分法及其他 法律有關縣 (市) 之規定。
  • 4.
    題:
    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07年】
    資料來源:
    歷史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直轄市、縣(市)政府及鄉(鎮、 市)公所應依地方制度法第十八條第 十一款第二目、第十九條第十一款第二 目、第二十條第七款第一目及本法規 定, 自治區之自治權限及財政,除本法 及自治相關法律另有規定外,準用地方 制度法、財政收支劃分法及其他法律有 關縣 (市) 之規定。區域 排水治理須辦理之橋樑改建工程,由中 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於本計畫編列預 算並執行,不受地方制度法第十八條、 第十九條及第七十六條代行程序及經 費負擔之限制。
  • 5.
    題:
    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09年】
    資料來源:
    歷史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直轄市、縣(市)政府及鄉(鎮、 市)公所應依地方制度法第十八條第 十一款第二目、第十九條第十一款第二 目、第二十條第七款第一目及本法規 定,分別辦理直轄市、縣(市)及鄉 (鎮、 自治區之自治權限及財政,除本法 及自治相關法律另有規定外,準用地方 制度法、財政收支劃分法及其他法律有 關縣 (市) 之規定。
  • 6.
    題:
    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10年】
    資料來源:
    歷史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直轄市、縣(市)政府及鄉(鎮、 市)公所應依地方制度法第十八條 第十一款第二目、第十九條第十一 款第二目、第二十條第七款第一目 及本法規定,分別辦理直轄市、縣 (市)及鄉(鎮、 自治區之自治權限及財政,除 本法及自治相關法律另有規定外, 準用地方制度法、財政收支劃分法 及其他法律有關縣 (市) 之規定。
  • 7.
    題:
    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05年】
    資料來源:
    歷史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縣(市)政府及鄉(鎮、 市)公所應依地方制度法第十八條第 十一款第二目、第十九條第十一款第 二目、自治區之自治權限及財政,除本 法及自治相關法律另有規定外,準用 地方制度法、財政收支劃分法及其他 法律有關縣 (市) 之規定。 直轄市、縣(市)政府及鄉(鎮、市)公所應依地方制度法第十八條第十一款第二目、第十九條第十一款第二目、第二十條第七款第一目及本法規定,自治區之自治權限及財政,除本法及自治相關法律另有規定外,準用地方制度法、財政收支劃分法及其他法律有關縣 (市) 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