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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資料來源:
- 手冊及圖書
- 發布日期:
- 2025-04-14
- 內容:
- 未存活之植物未立即加以補 植更換,苗木生長差或枯死 者,無法提供有效之抓地力 與保水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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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資料來源:
- 手冊及圖書
- 發布日期:
- 2024-10-24
- 內容:
- 搭建基樁 應以點狀方式施作,不得改變原地形 地貌,並維持適當日照穿透,以避免 影響土壤地力,且不得影響鄰地之農 業使用與生產環境。 第二節 蝕溝治理 第四十九條 (蝕溝治理) 蝕溝治理係指應用植生方法、工程 方法,或兩者配合運用,穩定蝕溝,防 止擴大沖蝕,減少災害,恢復地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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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資料來源:
- 手冊及圖書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1)流域水土資源涵養功能增加,提高區域土壤地力,減少侵蝕。 (2)美化大地改善動植物生態棲息環境、減少污染促使區域生活環 境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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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資料來源:
- 歷史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蝕溝治理係指應用植生方法、工 程方法,或兩者配合運用,穩定蝕溝, 防止擴大沖蝕,減少災害,恢復地力。 第二節 蝕溝治理 第四十九條 (蝕溝治理) 蝕溝治理係指應用植生方法、工程方法,或兩者配合運用,穩定蝕溝,防止擴大沖蝕,減少災害,恢復地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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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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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資料來源:
- 歷史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穩定蝕溝, 防止擴大沖蝕,減少災害,恢復地力。 第五十條 (蝕溝治理規劃設計) 蝕溝治理方法需因地制宜,或兩者配合運用,穩定蝕溝, 防止擴大沖蝕,減少災害,恢復地力。 第五十條 (蝕溝治理規劃設計) 蝕溝治理方法需因地制宜,或兩者配合運用,穩定蝕溝,防止擴大沖蝕,減少災害,恢復地力。 第五十條(蝕溝治理規劃設計)蝕溝治理方法需因地制宜,依其治理目的、或兩者配合運用,穩定蝕溝,防止擴大沖蝕,減少災害,恢復地力。 第五十條(蝕溝治理規劃設計)蝕溝治理方法需因地制宜,依其治理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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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資料來源:
- 歷史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五)建立系統性之農村培訓機制與架構,透過逐年推動之培根計 畫,凝聚在地力量共同推動農村再生,並構築出農村社區發 展之明確方向和共同未來。 (五)建立系統性之農村培訓機制與架構,透過逐年推動之培根計畫,凝聚在地力量共同推動農村再生,並構築出農村社區發展之明確方向和共同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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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資料來源:
- 歷史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蝕溝治理係指應用植生方法、工 程方法,或兩者配合運用,穩定蝕溝, 防止擴大沖蝕,減少災害,恢復地力。 依第二十九條及第三十條規定申 請綠能設施之容許使用者,搭建基樁 應以點狀方式施作,不得改變原地形 地貌,並維持適當日照穿透,以避免 影響土壤地力,且不得影響鄰地之農 業使用與生產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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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資料來源:
- 歷史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蝕溝治理係指應用植生方法、工 程方法,或兩者配合運用,穩定蝕溝, 防止擴大沖蝕,減少災害,恢復地力。 依第二十九條及第三十條規定申 請綠能設施之容許使用者,搭建基樁 應以點狀方式施作,不得改變原地形 地貌,並維持適當日照穿透,以避免 影響土壤地力,且不得影響鄰地之農 業使用與生產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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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資料來源:
- 歷史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蝕溝治理係指應用植生方法、 工程方法,或兩者配合運用,穩定 蝕溝,防止擴大沖蝕,減少災害, 恢復地力。 依第二十九條及第三十條規定 申請綠能設施之容許使用者,搭建 基樁應以點狀方式施作,不得改變 原地形地貌,並維持適當日照穿透, 以避免影響土壤地力,且不得影響 鄰地之農業使用與生產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