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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資料來源:
- 手冊及圖書
- 發布日期:
- 2024-10-24
- 內容:
-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實施水土保持之處理與維 護,以保育水土資源,涵養水源,減 免災害,促進土地合理利用,增進國 民福祉,特制定本法。 第九條 各河川集水區應由主管機關會 同有關機關進行整體之治理規劃,並 針對水土資源保育及土地合理利用之 需要,擬定中、長期治理計畫,報請 中央主管機關核定後,由各有關機 關、機構或水土保持義務人分期分區 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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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資料來源:
- 手冊及圖書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集水區整體治理調查規劃係以落實水土保持之處理與維護工作 為目的,達成保育水土資源、促進土地合理利用、降低水土災害、涵 養水源及維護生態環境等多重目標,確保國土保安、減輕天然災害、 恢復自然生態及山坡地集水區之永續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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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資料來源:
- 歷史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以保育水土資源,涵養水源,減 免災害,促進土地合理利用,增進國 民福祉,特制定本法。各河川集水區應由主管機關會 同有關機關進行整體之治理規劃,並 針對水土資源保育及土地合理利用之 需要,擬定中、長期治理計畫,報請 中央主管機關核定後,為實施水土保持之處理與維護,以保育水土資源,涵養水源,減免災害,促進土地合理利用,增進國民福祉,特制定本法。各河川集水區應由主管機關會同有關機關進行整體之治理規劃,並針對水土資源保育及土地合理利用之需要,擬定中、長期治理計畫,報請中央主管機關核定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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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資料來源:
- 歷史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以保育水土資源,涵養水源,減 免災害,促進土地合理利用,增進國 民福祉,特制定本法。各河川集水區應由主管機關會 同有關機關進行整體之治理規劃,並 針對水土資源保育及土地合理利用之 需要,擬定中、長期治理計畫,報請 中央主管機關核定後,為實施水土保持之處理與維護,以保育水土資源,涵養水源,減免災害,促進土地合理利用,增進國民福祉,特制定本法。各河川集水區應由主管機關會同有關機關進行整體之治理規劃,並針對水土資源保育及土地合理利用之需要,擬定中、長期治理計畫,報請中央主管機關核定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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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資料來源:
- 歷史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以保育水土資源,涵養水源,減 免災害,促進土地合理利用,增進國 民福祉,特制定本法。同有關機關進行整體之治理規劃,並 針對水土資源保育及土地合理利用之 需要,擬定中、長期治理計畫,報請 中央主管機關核定後,以保育水土資源,涵養水源,減 免災害,促進土地合理利用,增進國 民福祉,特制定本法。同有關機關進行整體之治理規劃,並 針對水土資源保育及土地合理利用之 需要,擬定中、長期治理計畫,報請 中央主管機關核定後,以保育水土資源,涵養水源,減免災害,促進土地合理利用,增進國民福祉,特制定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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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資料來源:
- 歷史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實施水土保持之處理與維 護,以保育水土資源,涵養水源,減 免災害,促進土地合理利用,增進國 民福祉,特制定本法。 第九條 各河川集水區應由主管機關會 同有關機關進行整體之治理規劃,並 針對水土資源保育及土地合理利用之 需要,擬定中、長期治理計畫,報請 中央主管機關核定後,由各有關機 關、機構或水土保持義務人分期分區 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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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資料來源:
- 歷史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實施水土保持之處理與維 護,以保育水土資源,涵養水源,減 免災害,促進土地合理利用,增進國 民福祉,特制定本法。 第九條 各河川集水區應由主管機關會 同有關機關進行整體之治理規劃,並 針對水土資源保育及土地合理利用之 需要,擬定中、長期治理計畫,報請 中央主管機關核定後,由各有關機 關、機構或水土保持義務人分期分區 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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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資料來源:
- 歷史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實施水土保持之處理與維 護,以保育水土資源,涵養水源, 減免災害,促進土地合理利用,增 進國民福祉,特制定本法。 第九條 各河川集水區應由主管機關會 同有關機關進行整體之治理規劃, 並針對水土資源保育及土地合理利 用之需要,擬定中、長期治理計畫, 報請中央主管機關核定後,由各有 關機關、機構或水土保持義務人分 期分區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