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共有14筆搜尋結果,共花費0.097秒
-
1.
- 標題:
- 2025水土保持宣導月曆
- 資料來源:
- 農村及水保相關圖檔
- 發布日期:
- 2025-05-06
- 內容:
- Conservation, MOA 臺北 分署 臺中 分署 臺南 分署 臺東 分署 花蓮 分署農村 水保署 優質•效率•團隊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 Agency of Rural Development and Soil and Water Conservation,
-
2.
- 標題:
- 統包及開口工程範本
- 資料來源:
- 一般文件下載
- 發布日期:
- 2025-04-24
- 內容:
- ( 分署請修正為: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 ) 依採購法第4條接受補助辦理採購者,格應包括投標廠商在本契約之全部義務及為適當完成施工與保固本分署必需提供之一切事物,包括人力、材料、機具、機關名稱: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 分署 (二)地址: (三)聯絡人(或單位):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分署【○○工程】 (評分及格最低標表三)評分及格最低標審查作業審查委員評分表 審查委員編號: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分署【○○工程】 (評分及格最低標表四)評分及格最低標審查作業審查評分總表
-
3.
- 標題:
- 最有利標專區
- 資料來源:
- 一般文件下載
- 發布日期:
- 2025-03-26
- 內容:
-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分署【○○工程】 (評分及格最低標表三)評分及格最低標審查作業審查委員評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分署【○○工程】 (評分及格最低標表四)評分及格最低標審查作業審查評分總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分署「○○工程」 工程採購最有利標評選委員評選評分表(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 ○○ 分署 【○○工程】 ( 評分及格最低標 表三) 評分及格最低標 審查作業審查委員評分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 ○○ 分署 【○○工程】 ( 評分及格最低標 表四)
-
4.
- 標題:
- 委託設計及監造技術服務採購範本
- 資料來源:
- 一般文件下載
- 發布日期:
- 2025-03-11
- 內容:
- 本署為符合各分署需求,並依據公共工程施工品質管理作業要點修正第2條附件4履約標的應辦理之工作事項之監造5854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分署 委託設計及監造技術服務標案立案自主檢查表 標案名稱:立案簽陳是否已敘明辦理事由,供分署長(或其授權人員)審閱? □檢查項目1~5項均為「本項免填 承辦人員 科長 秘書 副分署長 分署長 註: 有立案需求時,請填寫本表併同立案簽陳簽核至分署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定。
-
5.
- 資料來源:
- 手冊及圖書
- 發布日期:
- 2024-12-10
- 內容:
- 免彎腰菜園 74 前 言 農村景觀工程不同於一般土木工程,其涵蓋面向廣且型態 多元,為使各分署於設計、施工過程中融入美學觀點,進一 步與民眾溝通上能以圖像化呈現,加速工程決策及提升社區 營造理念, 本圖輯網羅各分署執行之優良農村工程案例,配合「氣候變 遷」、「生態友善」及「全齡友善」等議題,以適當工項進 行主題式分類,
-
6.
- 資料來源:
- 手冊及圖書
- 發布日期:
- 2024-10-24
- 內容:
- 農村再生相關公共設施於本署暨所 屬分署核定後,應依本處理原則辦 理,本處理原則針對農村再生相關土地使用同意年限等事宜作規範, 其適用於本署暨所屬分署自行興建、 委託或補助政府機關、農民團體興 建者(相關公共設施之下列 行政機關: (一) 本署暨所屬分署:自行或委託 興建者。公所或直轄市山地原住民 區公所:受本署暨所屬分署補 助興建者。 九、農村再生相關公共設施經執行機關 興建完成後, 十、農村再生相關公共設施為本署暨所 屬分署興建者,如須移由其他機關 接管使用,屬國有不動產者,應由 需用機關就其需用範圍徵得財產管
-
7.
- 標題:
- 土石流潛勢溪流劃設作業流程與方法
- 資料來源:
- 一般文件下載
- 發布日期:
- 2023-10-25
- 內容:
- 臺東縣政府、花蓮縣政府、本署臺北分署、本署臺中分 署、本署南投分署、本署臺南分署、本署臺東分署、本署花蓮分署 副本:農業部法制處、本署減災監測組、本署秘書室(法制科) 抄本 裝訂線 第1頁共1頁 檔號: 保存年限:
-
8.
- 資料來源:
- 一般文件下載
- 發布日期:
- 2023-08-09
- 內容:
- 為符合不同個案特性及地區實際需要,本範本各分署得作部 分合理修正,修正後須報本署備查。 正本:本署臺北分署、本署臺中分署、本署南投分署、本署臺南分署、本署臺東分 署、本署花蓮分署 副本:本署秘書室、本署農村規劃組、本署農村建設組、本署產業發展及休閒組、本 署保育治理組、
-
9.
- 資料來源:
- 歷史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第42條第2項所列屬「行政執 行處」之權責事項,自一百零一年一月一 日起改由「行政執行分署」管轄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行政執行,依本法之規定;本 法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法律之規定。第23條、第34條、第42條第2項所列屬「行政執行處」之權責事項,自一百零一年一月一日起改由「行政執行分署」管轄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行政執行,依本法之規定;本法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法律之規定。
-
10.
- 資料來源:
- 歷史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第21條、第22條、第23條、第34條、第42條第2項所列屬「行政執行處」之權責事項,自一百零一年一月一日起改由「行政執行分署」管轄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行政執行,依本法之規定;本法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法律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