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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資料來源:
- 手冊及圖書
- 發布日期:
- 2024-10-24
- 內容:
- 副署長兼任,副召集人一人, 由農村水保署主任秘書或總工程司 兼任;其餘委員,由本部就下列人 員選聘(派)之: (一) 學者專家七人至十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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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資料來源:
- 歷史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由行政院院長、副 院長兼任之,委員三十三人至三十七 人,由召集人就行政院政務委員、相 關機關及災區縣(由行政院院長、副 院長兼任之,委員三十三人至三十七 人,由召集人就行政院政務委員、相 關機關及災區縣(市)首長、專家學 者及民間團體代表派(由行政院院長、副院長兼任之,委員三十三人至三十七人,由召集人就行政院政務委員、相關機關及災區縣(市)首長、由行政院院長、副院長兼任之,委員三十三人至三十七人,由召集人就行政院政務委員、相關機關及災區縣(市)首長、專家學者及民間團體代表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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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資料來源:
- 歷史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分局、縣市政府代表、專家學者及培訓小組共七人 組成委員會,依組織健全度、動員力及參與意願等評估社區 各種條件,分局、縣市政府 代表、專家學者及培訓小組共七人組成委員會,評估 社區各種條件,決定社區開班次序、開課班別及社區 提出農村再生計畫必須完成四階段培分局、縣市政府代表、專家學者及培訓小組共七人組成委員會,依組織健全度、動員力及參與意願等評估社區各種條件,邀集本局、分局、縣市政府代表、專家學者及培訓小組共七人組成委員會,評估社區各種條件,決定社區開班次序、開課班別及社區提出農村再生計畫必須完成四階段培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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