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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資料來源:
- 歷史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檢附農業生產相關佐證資料,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會同專家、學者會勘後認定之。由農民於申請興建農舍時,檢附農業生產相關佐證資料,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會同專家、學者會勘後認定之。 第三條之一 農民之認定,由農民於 申請興建農舍時,檢附農業生產相關 佐證資料,經直轄市、縣(市)主管 機關會同專家、學者會勘後認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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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資料來源:
- 歷史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並依個案性質,由審議小組就 該小組學者專家名單中遴聘三至五 位組成之。委員十人至十六人,由 本會就下列機關代表及學者專家聘 兼之: (一) 內政部一人。 (七) 學者專家四人至十人。 三、本小組之任務如左: (一) 特定水土保持區劃定與廢止之 審議事項。其餘委員由本會就下列人員選 聘(派)之: (一) 學者專家四人至八人。本會接獲第三條基本資料後, 應予彙整分析,由本會邀請相關機關 (構)及專家學者審查後,建置土石流 災害潛勢資料庫,適時更新並依法公 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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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資料來源:
- 歷史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並依個案性質,由審議小組就該 小組學者專家名單中遴聘三至五位組 成之。委員十人至十六人,由本會就 下列機關代表及學者專家聘兼之: (一) 內政部一人。 (七) 學者專家四人至十人。 三、本小組之任務如左: (一) 特定水土保持區劃定與廢止之審 議事項。其餘委員由本會就下列人員選 聘(派)之: (一) 學者專家四人至八人。本會接獲第三條基本資料後, 應予彙整分析,由本會邀請相關機關 (構)及專家學者審查後,建置土石流 災害潛勢資料庫,適時更新並依法公 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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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資料來源:
- 歷史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中央主管機關農村再生專家資料庫之專家學者至 少六人。 二、中央主管機關代表二人。本推動小組召開 會議時,得邀請有關機關、地方政府或學者專家列席。 五、本推動小組置執行秘書一人,由本會水土保持局局長兼任,但受邀列席會議之 學者專家得依規定支給交通費、出席費。 七、本推動小組行文,本工作小組召開會議 時,得邀請有關機關、地方政府或學者專家列席。 五、本工作小組置執行秘書一人,襄助處理本工作小組事務;但受邀列席會議之學 者專家得依規定支給交通費、出席費。 七、本工作小組行文,以本會名義行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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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資料來源:
- 手冊及圖書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2) 初審小組初審會議 於計畫受理期間,針對通過書圖文件查核之 ○○社區農村再生發展區計畫(草案),得邀集專 家學者、地政司、營建署等相關業務機關代表以 及農委會相關業務執行單位代表等召開初審會 議,並提供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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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資料來源:
- 歷史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並依個案性質,由審議小組就 該小組學者專家名單中遴聘三至五 位組成之。其餘委員由本會就下列機 關代表及學者專家聘兼之: (一) 原住民族委員會一人。 (六) 學者專家四人至十人。 委員任期二年,期滿得續聘 (派)之。 本小組開會,應有全體委員過 半數之出席,其中學者專家委員不 得少於三人;本小組決議,應有出 席委員過半數之同意。其餘委員由本會 就下列人員選聘(派)之: (一) 學者專家七人至十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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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資料來源:
- 手冊及圖書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在諮詢水土保持相關技師公會與學者專家 之寶貴意見,並承諸多先進前輩及本局同仁踴躍提供意見之下,單元叢書撰寫過程與內容,在諮詢水土保持相關技師公會與學者專家 之寶貴意見,並承諸多先進前輩及本局同仁踴躍提供意本單元撰寫過程與內容,透過諮詢及參考多位學者專家寶貴意見,在各界踴躍 提供意見之下,承蒙水土保持相關技師公會、水土保持與生 態等學者專家及本局同仁提供寶貴意見,最終得以順利編修完成, 表7-1 曼寧粗糙係數經驗公式一覽表 學者 公式 備註 Meyer -peter Mull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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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資料來源:
- 歷史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並依個案性質,由審議小組就 該小組學者專家名單中遴聘三至五 位組成之。其餘委員由本會就下列機 關代表及學者專家聘兼之: (一) 行政院經濟能源農業處一人。 (六) 學者專家四人至六人。 委員任期二年,期滿得續聘 (派)之。其餘委員由本會 就下列人員選聘(派)之: (一) 學者專家七人至十一人。 第五條 本會接獲第三條基本資料後, 應予彙整分析,由本會邀請相關機關 (構)及專家學者審查後,建置土石流 災害潛勢資料庫,適時更新並依法公 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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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資料來源:
- 歷史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並依個案性質,由審議小 組就該小組學者專家名單中遴聘 三至五位組成之。其餘委員由本 會就下列機關代表及學者專家聘 兼之: (一) 行政院經濟能源農業處一人。 (六) 學者專家四人至六人。 委員任期二年,期滿得續聘 (派)之。其 餘委員由本會就下列人員選聘 (派)之: (一) 學者專家七人至十一人。 第五條 本會接獲第三條基本資料後, 應予彙整分析,由本會邀請相關機 關(構)及專家學者審查後,建置 土石流災害潛勢資料庫,適時更新 並依法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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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資料來源:
- 手冊及圖書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本冊在撰寫過程,承蒙水土保持與生態等學者專家及本局同仁提供寶貴意見,最終得以 順利編修完成,謹致萬分謝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