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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標題:
- 110年度單位決算
- 資料來源:
- 預決算書及補助資訊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農委會已轉知所屬機關於110年度起進 行資通訊產品採購時,為維護我國資通 安全,廠商所交付之資通訊產品不得使 用中國大陸廠牌。 (二) 農委會已辦理中國大陸廠牌資通訊產品 (含硬體、軟體及服務)盤點作業,為確保 資通安全,農委會將依行政院資通安全 會報規定,儘速汰換相關設備。 農委會業於109年12月30日新修訂之 資安條款,新增第31條規定廠商所交付 之資通訊產品不得使用中國大陸廠牌, 農委會並得視需要要求廠商提出切結書 或至廠商端進行資通安全實地稽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