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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
- 退休人員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4-10-22
- 內容:
- 一概不准擔任,而未透過立法予以適度框 限,因事涉限制工作權中「選擇職務自由之客觀要件」, 恐難通過合憲性之嚴格審查基準。即一概禁絕臺灣地區人民從事系爭職務 之機會,形同以扼殺憲法所保障的工作權為手段,來達到 防堵對臺灣地區威脅未盡明確、具體之陸方統戰措施的目 的,難認有何「特別重要之公共利益」而一概禁絕臺 灣地區人民從事是項工作之機會,形同以扼殺憲法所保障 的工作權為手段,來達到防堵對臺灣地區威脅未盡明確、 具體之陸方統戰措施的目的,難認有何「特別重要之公共 利益」